项目名称:江苏淮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1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210万元(三年),超过最高限价的,作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
餐饮服务,详细内容见本磋商文件第五章。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供应商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1)供应商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必须提供,格式按照磋商文件示范格式一)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 (2)供应商提供授权委托书(必须提供,格式按照磋商文件示范格式二)和受托人身份证(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 1 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必须为中小微企业,不接受非中小型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
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36.1.1项。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4、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餐饮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电子扫描件,并加盖电子签章。) 2.投标项目驻场负责人的常住地必须在淮安市区。(提供项目驻场负责人常住地在淮安市区的承诺函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格式自拟) 3.投标单位必须连续3年以上无食品安全事故的情况。(提供3年以上无食品安全事故的承诺函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格式自拟)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08-05 09:00 (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手机:1366110461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kai@dlzb.com
电话:010-53658213
QQ:16346012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