汾阳市古庄社区棚户区改造引进社会资本方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汾阳市古庄社区棚户区改造引进社会资本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业主单位为汾阳市住房和 城乡建设管理局,受汾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的委托,就该 项目组织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ZKF……
2.2、项目名称:汾阳市古庄社区棚户区改造引进社会资本方项目
2.3、概况及范围:汾阳市古庄社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东临汾阳市酒厂及山西富阳机械有限公 司围墙,南临光明路,西临富民路,北临菜园街,总占地约77亩(其中政府规划胜利东街占 地约10亩,剩余可拆迁安置、开发利用的土地约67亩)。总拆迁面积约53500㎡(其中规划 胜利东街拆迁面积约7100㎡,光明路拆迁面积以实际为准)。该项目目前已签订协议并拆除 70余户,拆迁面积约13580㎡,剩余住户正在拆迁协调中。该项目可开发利用土地面积约67 亩,可修建地上建筑面积约156000㎡,该项目整体规划,土地拟分三期挂牌建设,一期建设 中对已拆除13580㎡房屋和光明路旁新拆房屋实行分批安置,后续应从光明路进行拆迁,逐 步推进实施该项目。规划的胜利东街及光明路道路需拆迁安置的住户,可安置在该项目内,政府按安置面积补偿投资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人要求。
2.4、回报来源:剩余面积由社会资本方自行出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 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网站(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投标人及 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 为准);
3.7、投标人近三年开发业绩至少1项;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 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25年07月21日至2025年07月25日08:00-11:00,下午14: 00-17:00(北京时间)。
4.2、招标文件获取地点:(请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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