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采购项目沈阳局集团公司锦州车辆段2025年甲醇罐车洗刷业务外包(二次)采购人为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锦州车辆段,采购项目资金来自其它业务款源,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采购业务外包的名称、类别、工作量、交工验收地点、包件划分等详见本公告附件1。
1.执行的技术标准:详见技术规格书。2.铁路专用配件维修(服务)执行的相关文件、规定:《铁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则》(铁总运164号)、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密闭空间作业职业危害防护规范》、《铁路货车段修规程》(铁货车34号)、《铁路货车厂修规程》(铁总机辆203号)、《沈阳铁路局铁路罐车洗刷细则(试行)》(辆检〔2006〕87号)3.维保条款:A01包:自验收合格之日起六个月内,车辆首次运行反馈因洗刷质量因素而造成的车辆无法正常使用,均由供应商负责免费洗刷,并承担影响罐车所有企业使用的相关费用。赔付标准依据:(1)车辆检修时发生洗刷不合格产品;(2)发生一般质量问题,影响车辆首次使用;(3)导致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4)其它。4.售后服务及要求:A01包:1.洗刷单位应承诺为用户提供不少于六个月质保期。质保期内,凡因罐车洗刷质量引起的重要故障或事故,均由洗刷单位承担。2.超出质保期,但物资在规定的使用寿命期内,不能免除对产品质量保证的承诺,保证随时为买方给予技术援助。5.其他需具体明确的技术要求:详见技术规格书。
甲醇罐车洗刷业务外包技术规格书
一、适用范围
适用于铁路货车甲醇罐车洗刷作业。
二、总体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实现甲醇罐车洗刷所需的设备设施、人员配备及质量控制等条件。
2.投标人须具备营业专用线路,满足铁路货车甲醇罐车的取送条件。并具备直接与车务部门联系取送车业务,保证甲醇罐车洗刷时间不超过24小时并回送锦州车辆段段内。
3.投标人在对甲醇罐车进行洗刷作业时,必须保障车辆配件齐全,作用良好,不得恶意破坏车辆,确保车辆的运行安全。
三、技术要求
1.按照《铁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则》(铁总运164号)和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密闭空间作业职业危害防护规范》的要求对甲醇罐车进行洗刷,去除所有甲醇残留,目视检查达到无水(冰)、泥沙、木屑、油迹、纤维、线毛、明显铁锈,经擦拭检查无锈皮、锈渣及黑色污物,达到特别清洗标准。
2.人员进入罐内作业时,应佩戴相应劳动防护用品,采取防静电措施并实时监测氧气、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浓度且使用防爆工具。
四、最终验收
1.出厂验收
投标人对甲醇罐车洗刷后,由投标人质量检查人员对洗刷进行初步验收,出具《罐车洗涮合格证》并在罐车一位枕梁上部明显处粘贴。
2.最终验收:最终验收在招标人现场进行,其内容如下:
(1)投标人将洗刷的甲醇罐车运送到招标人单位后,招标人单位组织质量鉴定人员对甲醇罐车洗刷质量进行验收测试。由鉴定组按照《铁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则》(铁总运164号)和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密闭空间作业职业危害防护规范》的相关要求对甲醇罐车的洗刷质量、车辆技术状态等进行验收,并进行测爆和明火试验,全部通过后参加人员在验收证书上签认。
(2)如由于投标人的原因达不到验收要求,需重新洗刷,其费用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最终验收签字,必须是在甲醇罐车洗刷中所发生的问题处理完毕后,同时满足合同所有条款后签字。
五、质量保证
质保期为1年。
六、交货地点
交货地点:锦州车辆段检修库内。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供应商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服务商。2.行政许可及认证:具有地市级以上(含地市级)环保部门颁发的排污许可证,投标时须提供复印件。3.质量保证能力:供货时提供《罐车洗刷合格证》。4.业绩要求:无要求
3.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文件工本费按项目收取为200元人民币。
4.2本项目接受网上文件获取的时间为2025年7月22日8:00时起至2025年7月27日8:00时(北京时间)止。
5.报价文件的递交
5.1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即公布首次报价时间,下同)为2025年8月1日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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