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塔能源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2025年第二批业务合作伙伴公开招募项目已具备招募条件,现进行公开招募,有意向的供应商可前来参与。
1.项目概况与招募内容
1.1项目背景:本次招募对象为铁塔能源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2025年第二批业务合作伙伴公开招募。
1.2招募行业、招募场景及合作业务类型:
序号 | 招募行业 | 招募场景 | 业务类型 |
1 | 能源 | 备电业务 | 蓄电池产品 |
2 | 机房集成建设服务 | ||
3 | 动环/视频/电池监控设备 | ||
4 | 保电服务(包括油机、发电车等) | ||
5 | 移动储能运营服务 | ||
6 | 新能源类设计服务 |
注:(1)已入围且在合作周期内的供应商无需参加同业务类型的本次招募。
(2)以上招募内容均只涉及成本类费用。
1.2.1招募对象:能够提供相应业务的服务商。
1.2.2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达到国家、行业及中国铁塔公司相关规范、标准。
1.2.3本次招募合作周期:自合作意向书签署之日起一年。
1.3审查方式:招募数量不限,采用合格制方式。申请人通过中国铁塔生态合作平台提交申请资料,满足准入资格要求的申请人,经审批及公示后纳入铁塔能源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合作伙伴管理库。
1.4业务类型划分:详见本公告“1.2招募行业、招募场景及合作业务类型”,每个申请人可以申报的最多业务类型数量为6个。
业务类型 | 通用准入资格 | |
1 | 蓄电池产品 机房集成建设服务 保电服务(包括油机、发电车等) 移动储能运营服务 新能源类设计服务 | 申请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募人和招募代理机构。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代表其法人参与申请的,应提供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同一法人仅可授权一个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加本项目,不接受该法人与其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同时参加本项目。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
2 | 申请人须具备开具符合国家税法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 | |
3 | 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1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为准),已移出失信联合惩戒名单的除外;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列入全国/天津市“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1)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公司列入同类产品/服务“中国铁塔全国级或总部级/天津市级供应商黑名单”的; (12)在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分级评价中被判定为同类产品品类淘汰供应商(D级),且处于禁止参与中国铁塔全国或天津市范围该产品类别新的采购活动有效期内的; (13)申请人同类产品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应答截止时间前尚未出具事故责任认定报告的,不得参加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地所在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14)申请人非集中采购项目被认定存在一般负面行为,不涉及整改,或整改不合格或恢复合作后再次被认定存在一般负面行为,被处以禁止与中国铁塔开展相应地域(天津市)充分竞争采购领域非集中采购项目产品合作,且在有效期内的; (15)因撤销投标/应答文件,被处以禁止与中国铁塔开展相应地域(全国或天津市)充分竞争采购领域同类项目产品合作,且在有效期内的。 | |
4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 |
5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 |
序号 | 业务类型 | 专用准入资格 |
1 | 蓄电池产品 | (1)申请人须提供自2022年1月1日至申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单项合同起始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协议起始时间以订单/结算单签订时间为准)同类(蓄电池产品)的销售业绩,累计业绩金额3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业绩金额以单项合同/采购订单或结算单签订金额为准)。 |
2 | 机房集成建设服务 | (1)资质要求: 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①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②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③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注: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发或颁发的资质证书根据文件中的资质对应关系进行认定。 企业主要负责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1名。 项目负责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1名,且同时具备有效期内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注册专业为:机电工程。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1名。 |
3 | 动环/视频/电池监控设备 | (1)申请人须提供自2022年1月1日至申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单项合同起始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协议起始时间以订单/结算单签订时间为准)同类(动环/视频/电池监控设备)的销售业绩,累计业绩金额3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业绩金额以单项合同/采购订单或结算单签订金额为准)。 (2)本项目接受代理商申请,在招募阶段申请人无须提供制造商唯一授权函,如入围在后续具体项目中须根据项目要求提供制造商出具的唯一授权函。 |
4 | 保电服务(包括油机、发电车等) | 申请人须提供自2022年1月1日至申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单项合同起始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协议起始时间以订单/结算单签订时间为准)同类(保电服务)的服务业绩,累计业绩金额3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业绩金额以单项合同/采购订单或结算单签订金额为准)。 |
5 | 移动储能运营服务 | 申请人须提供自2022年1月1日至申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单项合同起始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协议起始时间以订单/结算单签订时间为准)同类(移动储能类)的服务业绩至少两个,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50万元(合同金额以单项合同/采购订单或结算单签订金额为准)。 |
6 | 新能源类设计服务 | (1)资质要求: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或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注: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发或颁发的资质证书根据文件中的资质对应关系进行认定。 |
注:申请人须满足全部通用准入资格,专用准入资格根据申请人业务类型的选择进行相应考察。
3.招募方法
3.1本次招募采用线上招募的方式,申请人通过中国铁塔生态合作平台提交电子申请文件及产品资料。
3.2流程为:①平台注册;②在获取招募文件;③在中国铁塔生态合作平台招募报名及申请文件上传;④专家评审;⑤结果公示。
4.3报名网址:中国铁塔生态合作平台(https://partner.chinatowercom.cn:16203/#/home/cooperation)
4.4报名注意事项,请申请人认真阅读:
4.4.1申请人在中国铁塔生态合作平台进行注册及信息完善,注册现在无需审核,注册后直接在4A网址(http://4a.chinatowercom.cn:20000/uac/)重置密码(无需登录直接点击忘记密码)即可登录;登录后完善公司信息后,提交审核,审核通过后参与报名即可。凡是遇到无法登陆或点击招募公告后无报名按钮的情况,请检查是否通过审核。
4.4.2在报名招募前,确认企业信息是否正确,若信息有误,应“历史菜单-信息管理-申请修改”,修改后需审核通过,方可进行报名。在报名页面,无法修改企业信息,请提前确认企业信息是否正确。
注:(1)本次招募,报名与递交文件分开,先报名,再递交文件。报名时,务必选择要入库的行业。
(2)如果中国铁塔生态合作平台报名时系统勾选的行业与递交应答文件的不一致,以中国铁塔生态合作平台报名时系统勾选的行业为准。
4.1招募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7月22日8时00分至2025年7月24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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