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肇庆市高要区消防救援大队2025年伙食配送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237.0875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内容 |
数量 |
服务期限 |
项目实施地点 |
伙食配送服务 |
1家 |
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或结算金额达到预算金额止。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或结算金额达到预算金额止。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标的所属行业为批发业,投标人应为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投标人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中小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2.2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批发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提供以下其中一项有效材料即可:1、针对该项作出承诺,并加盖公章(格式可参照招标文件格式《投标人资格声明函》);2、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提供以下其中一项有效材料即可:1、针对该项作出承诺,并加盖公章(格式可参照招标文件格式《投标人资格声明函》);2、提供202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招标文件格式填报《投标人资格声明函》)。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招标文件格式填报《投标人资格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6)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7月21日 至 2025年07月28日,每天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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