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吊能力提升项目(4台230吨双梁桥式起重机、2台450吨级起吊横梁) 的招标人为沪东重机有限公司(以下称“招标人”),目前已具备招标条件。(请登录)受招标人委托,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在此欢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2. 招标采购内容
2.1. 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设备的设计、制造、运输及装卸、安装、调试、试验及验收、取证、培训直至最后交付使用、售后服务的完整性工程以及档案归档的全部费用、增值税和其它税费等。投标人需按以下要求进行供货。
序号 |
名称 |
简要技术参数 |
数量及单位 |
1 |
双梁桥式起重机 |
QD230/40/20t-34m A5 |
2台 |
2 |
双梁桥式起重机 |
QD230/20t-34.5m A5 |
2台 |
3 |
450吨级起吊横梁 |
吊梁最大起吊能力450吨,吊梁自重≤30吨 |
2台 |
2.2 交货地点:江苏省镇江市高新区长江路402号。
2.3 交货周期:合同签订后6个月制作完成(具体发货时间待招标方通知),安装调试周期(含取证)1个月。
3. 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2 资质要求: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包括起重机械制造(含安装)-桥式起重机A级及以上。
3.3业绩要求:2022年1月1日以来具有至少5项额定起重能力≥200吨桥式起重机供货业绩(须提供合同必要部分的复印件包括项目名称、合同单位、签订日期、主要内容、合同双方签署页等,如合同无法体现业绩要求的,需提供技术协议等证明材料;如未提供业绩证明材料,评标委员会有权拒绝认可该业绩,并有可能导致投标被否决),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4 其他要求:投标人应为招标设备的制造商。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人,请于2025年7月21日到2025年7月28日(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购买方式:(请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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