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中机国能(南充)热电有限公司委托,拟对中机国能(南充)热电有限公司企业信息3x130t/h锅炉超低排放改造EPC总包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一、招标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SCCH-25N-A-071
(二)项目名称:中机国能(南充)热电有限公司企业信息3x130t/h锅炉超低排放改造EPC总包工程。
(三)项目类别:工程
二、资金来源及初设概算
(一)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二)初设概算:¥30,867,200.00(人民币叁仟零捌拾陆万柒仟贰佰元整)。
(三)最高限价(含税):¥28,390,000.00(人民币贰仟捌佰叁拾玖万元整)。
三、招标项目简介
(一)建设地点及工期
1.建设地点:中机国能(南充)热电有限公司企业信息(南充嘉陵区通港路1号)。
2.工期:包含设计、设备材料采购、施工、调试及验收。本条工期中所指“验收”为2#、3#锅炉168小时试运行环保指标满足技术规范书要求,验收合格时间必须在2025年12月15日之前完成。
(二)建设规模及改造要求(详见第八章 附件5《技术规范书》和第九章 附件1《初步设计说明书》):
1.1#天然气锅炉低氨燃烧改造,改造后实现烟气NOx≤45mg/Nm3,SO2排放浓度≤35mg/Nm3,烟气排放浓度≤5mg/Nm3。
2.2#、3#循环流化床燃煤锅炉烟气脱硝技术改造,改造后实现CEMS出口烟气NOx的排放浓度值≤45mg/Nm3(干基、标态、6%含氧量)。
3.2#、3#循环流化床燃煤锅炉烟气除尘、脱硫技术改造,改造后实现SO2出口浓度<30mg/Nm3,#1排放口(150米烟囱)CEMS监测平台烟尘浓度<6mg/Nm3。
项目改造完成后需通过环保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验收,若环保目标未达标或其他相关部门验收未通过,中标人承担全部整改费用及由此引发的发包人损失。
(三)招标范围
中机国能(南充)热电有限公司企业信息3x130t/h锅炉超低排放改造,根据第八章 附件5《技术规范书》的要求,开展设计与施工,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含设计联络)、设备供货、建筑、安装、调试试验及检查、竣工、试运行、消缺、性能考核验收、技术和售后服务、人员培训和最终交付投产及全部符合要求的工程档案的建立等,并能满足锅炉正常运行的需要,改造范围内的防腐、保温、筑炉及脚手架:改造后的钢结构全部进行油漆防腐;影响改造的旧有设备、管道、沟道、电缆和桥架、控制箱等所有设备及建构物拆除和恢复工作;现场施工安全隔离措施等;同时也包括所有必要的材料、各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等。中标人应确保全部工程在竣工验收前达到国家和四川省现行《大气污染防治法》《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及地方相关强制排放标准的要求,并负责配合招标方办理环保部门竣工环保验收。
(四)本项目为1个包。
四、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项目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次招标项目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招标项目要求的特殊资格性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2.经营状况良好,近三年有一年及以上盈利。要求提供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
3.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锅炉)A级和工程设计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专项甲级或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许可证(锅炉)A级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业绩要求:
(1)设计业绩要求:需同时提供近8年内,具有锅炉负荷在75t/h及以上天然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设计业绩1个;锅炉负荷在130t/h及以上循环流化床锅炉烟气脱硝改造设计业绩2个;锅炉负荷在130t/h及以上循环流化床锅炉烟气除尘、脱硫改造设计业绩1个。(业绩中应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封面、主要内容、签字页、竣工验收证明文件等,其中脱硝业绩清单还应包括用户名称、机组容量、炉型、入口NOX浓度、脱硝效率、投运时间及用户联系方式等)。
(2)施工业绩要求:需同时提供近8年内,具有锅炉负荷在75t/h及以上天然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施工业绩1个;锅炉负荷在130t/h及以上循环流化床锅炉烟气脱硝改造施工业绩2个;锅炉负荷在130t/h及以上循环流化床锅炉烟气除尘、脱硫改造施工业绩1个。(业绩中应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封面、主要内容、签字页、竣工验收证明文件等,其中脱硝业绩清单还应包括用户名称、机组容量、炉型、入口NOX浓度、脱硝效率、投运时间及用户联系方式等)。
5.现场项目经理资格:具有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应满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二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具备8年内有2个及以上锅炉负荷在130t/h及以上超低排放改造工程建设管理的经验与业绩。
6.其他要求:本项目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职工。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投标人本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最近六个月连续的社保缴纳证明。否则,将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 □ 设计单位 √ 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所承担的工程范围、工程内容、责任和权力义务;
(2)联合体牵头人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的施工单位。
(3)已组成联合体的各成员单位不能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
(4)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投标保证金缴纳、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宜;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联合体各方的意愿和真实情况;
(5)联合体各方具有同一专业的,在其承担的工作范围内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五、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方式
各潜在投标人自2025年7月21日起至2025年7月25日止,每日9:00-12:00,14:00-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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