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编号:04-14-
三、项目概述:采购省信息技术中心机房UPS主机2台、堡垒机1台,总预算100万元。
四、招标内容:
包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台) |
单价 (万元) |
合计 (万元) |
建议品牌 |
1 |
UPS主机 |
2 |
45 |
90 |
施耐德、华为、维谛 |
2 |
堡垒机 |
1 |
10 |
10 |
绿盟、上讯、安恒 |
总计 |
100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
注:(1)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以“包”为单位提供投标文件。
(2)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报价如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3)实际采购数量以招标人订单数量为准,不承诺最低订单数量。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在的企业或有总公司法人授权的分公司;具有为本项目提供相应服务的资质和能力。
(二)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列入安徽邮政本项目对应品目及区域范围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被采取永久禁入措施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所注册设立的其他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三)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四)投标人需为生产厂商,或取得生产厂商授权。
(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并且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七)本项目采用电子开标方式,递交投标(应答)文件的设备需为投标人自主可控的电脑终端设备,不得与其他潜在供应商使用同一台电脑递交投标(应答)文件。如开标/评审后发现不同投标(应答)人上传投标(应答)文件的网卡信息/MAC地址、CPU信息/CPUID信息同时完全一致的,对本项目该投标(应答)人投标(应答)的标包/标段予以否决。
注:投标人须按照“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7月21日至2025年7月28日,每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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