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绍兴市分公司全地区2025年机动车辆定点维修服务项目(标包5)第二次
三、项目概况:本项目需采购汽车修理服务,包含车辆维修、年检服务、上牌服务等工作。
四、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五、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一)采购内容
本项目共计6个标包,标包1中标2名供应商,标包3、4各中标1-2名供应商,标包2、5、6各中标1名供应商;各标包不可兼投兼中。本项目总预估采购金额245万元。本项目仅对标包5的内容进行采购。
标包号 |
服务区域 |
招标人 营业地点 (车辆集中地点) |
品牌型号 |
车辆数量 |
预估金额 (万元) |
中标人数量 |
服务期限 |
5 |
新昌 |
新昌县桃源路七星邮政处理中心 |
分体厢式货车修理厂(品牌型号见附件) |
9 |
7 |
1家 |
1年 |
注:1.采购金额为预估,以实际业务发生量为准,招标人不作承诺。
2.投标人须以“标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并且以“标包”为单位提供投标文件,不接受选择性报价。
3.多名中标供应商成交的,按就近供应商修理原则;就近供应商存在维修质量问题的,由招标人车管部门指定其它供应商维修。
(二)报价
(1)价格包括但不限于配件费、人工费、拖车费用、税费等一切费用,若投标人报价不符合报价要求,将否决其报价;
(2)针对在合同区域之外故障的车辆,为满足生产需要,在省内出现故障且维修费用不少于500元的,经招标人车辆管理部门同意,可在故障地就近维修,按照故障地采购合同进行结算;在省内出现扎胎等能快速定位问题并修复故障、维修时效要求高且维修费用少于500元的,以及省外出现故障的,可就近维修,不纳入本项目管理。
中标人应承诺,如发生其他区域的车辆在本区域发生故障需要维修的,中标人不得拒修,应按本区域采购合同约定的服务标准和价格进行维修并结算。
(3)所投机油品牌,须为美孚、壳牌或车辆品牌指定机油;
(4)报价方案
①报价1:清单内配件费综合折扣率A1和工时费综合折扣率B1两项报价,此两项折扣率适用于“车辆常用维修项目基准价清单”中所有维修项目,A1、B1均限价≤100%。最终结算单价=配件基准价×配件费综合折扣率A1+工时费基准价×工时费综合折扣率B1(基准价详见“车辆常用维修项目基准价清单”)。(例:东南得利卡(车辆品牌、型号)-更换机油机滤(维修项目):配件费基准价为120元,综合折扣率A1为90%,则配件费结算价=120元×90%;工时费基准价为30元,综合折扣率B1为80%,则工时费结算价=30元×80%)。结算单价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
②报价2:清单外配件服务费率A2和工时费综合折扣率B2两项报价,此两项折扣率适用于“车辆常用维修项目基准价清单”外所有维修项目,B2限价≤100%。最终结算单价=配件进价×(1+配件服务费率A2)+工时费基准价×工时费综合折扣率B2。
其中工时费确定方式:工时费定额参照《机动车维修结算工时定额》(标准文本2017版)执行,以“一类维修企业每工时10元,二类企业维修每工时8元,三类企业维修每工时5元”作为工时费基准单价。
配件进价确定方式:单个配件/故障项目维修金额在1000元以下的,以中标人的报价作为配件费基准价,中标人提供进货发票作为结算依据;单个配件/故障项目维修金额超过1000元及以上的,维修前招标人向本标包内所有中标人进行询价(标包内中标仅1家的,向本项目就近不少于3家供应商进行询价),招标人经询价后取最低价确定具体维修供应商,维修供应商提供进货发票作为结算依据,相同维修项目在合同周期内不再重复询价。
(5)合同期内招标人新增车型的,中标人应及时根据招标人要求提供车辆常用维修项目基准价清单报价,但报价单须具有市场竞争力,经招标人决策同意后,双方签订补充协议。
(三)合同期限:1年,合同到期前3个月经双方协商一致,合同可再续签一年(续签工作由招标人在采购权限内根据采购流程规定进行)。
(四)服务时间:全天24小时,针对招标人的实际需求随时响应。
(五)服务区域:标包5:新昌县,投标人需满足招标人车辆跨区域维修的需求。
2.2.1 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在的企业或分公司,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在的个体工商户或合伙企业;
2.2.2 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2.2.3 标包5机动车维修资质:投标人须有汽车维修二类及以上资质;
2.2.4 投标人提供的维修场地与所投标包在招标人营业地点(车辆集中地点)的距离不超过15公里。(提供百度地图或高德地图上货车行程距离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2.2.5 投标人维修场地如跨区域投标,须承诺中标后,30天内在该标段区域内设立维修场地,且该维修场地与招标人营业地点(车辆集中地点)的距离不超过15公里。(提供百度地图或高德地图上货车行程距离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2.2.6 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截止开标时间的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2.2.7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2.2.8 被列入浙江省邮政分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的投标人,禁止参加本项目。
2.2.9 本项目不接受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为近亲属关系),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2.10 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2.2.1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并且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请登录)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5年7月21日9:00:00至2025年7月25日17:00:00(北京时间,下同)报名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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