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MG
(二)项目名称:蒙商银行壹号总部基地上网行为管理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内容:采购1台上网行为管理设备,要求相关产品必须为原厂正品,含三年免费原厂维保服务(7×24×4备件更换服务),要求最终用户为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四)成交供应商数量:选定1家成交供应商。
(五)本项目含税预算:8万元。
(六)交货期:供应商在收到采购人通知后,10日内完成合同要求的采购硬件软件全部到货(如采购人有延迟供货要求,则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最新出具的供货计划安排供货)。
(七)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二)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公司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表,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未被“信用中国”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供应商须提供相关网站查询信息截图,如其查询信息不全则以本项目谈判小组现场查询信息为准)。
(四)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五)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主体,不得参加同一项目响应(提供承诺函或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得分包或转包。
(七)供应商须能够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以下要求,供应商满足其中一项即可:
1.提供税务机关官网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结果截图;
2.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有效的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复印件;
3.提供已开具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4.提供能够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八)供应商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银行业上网行为管理设备采购项目案例,须提供3份业绩合同复印件和发票复印件,敏感信息可做模糊处理;(未按要求提供,否决响应)。
(九)供应商应提供承诺函,承诺内容为在成交结果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供厂商授权书,如无法按时提供,成交结果无效,取消成交资格。
三、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一)凡有意参与的潜在供应商,请在2025年07月19日至2025年07月23日,08:30至12:00,14:00至17:30(北京时间)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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