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招标编号:GHN
三、招标内容:1.1新疆广汇陆友硫化工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各污水池废气经负压收集后通过“水洗光催化氧化碱洗”处理后经20米高排气筒排放。废气中主要成分有:甲硫醇、甲硫醚、二甲基二硫、氨气、硫化氢、臭气浓度、挥发性有机物。“光催化氧化”处理VOCs技术被生态环境部于2024年8月14日列入《国家污染防治技术指导目录(2024年,限
制类和淘汰类)》中。现计划在现有污水处理站废气处理设施处重新增加一套工艺技术满足最新环保要求的处理设施,使污水处理站各池子废气收集后处理达标排放。项目完成并投用后,有组织废气中甲硫醚、甲硫醇、二甲基二硫、氨气、臭气浓度的排放必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有组织排放限值要求(甲硫醚:<0.58kg/h、甲硫醇:<0.08kg/h、氨气:<8.7kg/h、二甲基二硫:<0.77kg/h、硫化氢:<0.58kg/h、臭气浓度:<2000无量纲)。VOCs排放满足《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环办大气函〔2020〕340号)炼油与石油化工行业绩效分级B级企业要求(VOCs排放浓度≤60㎎/m3)。1.2本项目年操作时间为8000小时,装置操作范围60%~100%。
2.1投标方应根据招标方的技术要求和基础条件,负责提供污水处理站废气处理设施所需的资料及相关图纸、供货、检验、包装、运输、性能验收、调试、技术服务等工作。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项目范围内的所有工艺、设备、安全设施(若涉及)、消防、仪表(含控制系统)、配管、结构、土建、电气等各专业的相关资料及相关图纸、设备及材料的供货、安装指导及调试服务等,以及与项目相关所有物料及公用工程的各类图纸的出具、供货,招标方负责项目施工。
2.2投标方负责提供配电室电气布置(相关图纸)方案。若目前污水处理站配电室满足不了设计要求,配电室内所需全部设备和材料(项目配套的电缆、配电柜、电缆桥架等设施)由招标方采购。
2.3投标方应向招标方提供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配合招标方办理安全、环保等手续,提供所需相关资料;投标方负责提供装置的施工图(包含可编辑的电子版),并配合招标方完成项目的竣工资料。
2.4项目相关所有物料和公用工程(含电气仪表)需投标方初步确定平面规划后,现
场踏勘,并结合原有装置进行详细核算,与招标方共同确定接口地点(包含甩头、碰口);
若各公辅系统温度或压力条件不能满足项目需求,则同步完善改造方案,进行设计、设
备及材料的供货。
2.5投标方除响应招标技术文件中已列明的品牌之外,对于未列明要求的其他设备及材料要提供相应的供应商短名单。
备注:在供货过程中如发现有任何漏项和短缺,并且是满足该项目性能保证要求所必须的,由投标方免费补齐。详见技术规格书。
项目地点:新疆哈密市伊吾县淖毛湖镇新疆陆友硫化工有限公司厂区
项目实施周期:中标通知书下发后3个月内完成。
四、投标人资格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进行工商、税务注册(一年以上),具有法人资格,符合招标项目经营范围;企业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投标人企业信用评价为合格、无行贿受贿记录、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没有被相关部门列入“限制从业招标投标企业名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投标人必须能够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且经营状况良好。
4、投标人须具备的专业资质: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5、投标人必须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实地踏勘,投标方需到现场对污水处理站废气数据具体数据进行检测复核,出具初步工艺设计方案和平面布置方案。
6、设计过程中工艺路线的选择和最终确定需按照实际工况进行优化,并经招标方同意。中标后所有设备及材料(含电气仪表设备及材料)订货需经招标方审核同意。
7、投标方应提供近5年类似业绩。
8、现场踏勘
(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投标人需自行组织(需取得招标人许可)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
(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施工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不对投标人使用上述材料和数据所作的分析判断和推论负责。
(3)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投标文件制作过程中的数据变化因素,检查确认投标文件内容的正确完整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
(4)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参加现场踏勘的,相关责任、后果以及对投标的影响,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通过注册,成为合格供应商且通过审核经营范围涵盖此次招标内容。
五、网上注册报名注意事项:凡有意参加此次招标的单位必须注册、审核入库后才可参加本次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出售及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490元/份(含电子文档),售后不退。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20000元。
购买时间:2025年6月21日-2025年8月4日,10:00—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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