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0106
2、项目名称:前郭县国有林总场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苗圃基地提升项目(2025年度)设备采购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4、预算金额:382000 元
5、最高投标限价:382000 元
6、采购需求:采购拖拉机2台(含重耙),详见采购需求;
7、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7天内供货完毕。
8、质保期:二年
9、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中标人负责将货物安全完好运抵交货地点(货物在途中的一切风险及运输、卸货等费用由乙方承担,并保证验收合格)。
10、质量标准:供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是原制造厂商制造的,经过合法销售渠道取得的,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规定及满足采购人要求的合格标准。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执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185 号);
2.2 执行《财政部 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90 号);
2.3 执行《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9 号);
2.4 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46号);
2.5 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68 号);
2.6 执行《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125 号);
2.7 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2.8 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 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承担本次采购货物供货能力和技术服务能力的生产企业或经营企业;
3.2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投标(详见财库125 号文件)。
三、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时间:2025年7月21日至2025年7月23日,每天9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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