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湿地运维服务工程设备维保服务
1.2 采购人:河北雄安绿博园绿色发展有限公司
1.3(请登录)
1.4 采购项目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企业自筹,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1号湿地项目位于河北省雄安新区安新县寨里乡,包括引退水工程、水质净化工程、配套设施及公共工程、物联网工程等,日处理水量25万m³,总占地面积约4.23km²;2号湿地位于河北省雄安新区安新县同口镇南,龙化乡北,包括水质净化工程、生态修复工程、物联网工程、配套设施及公共工程,日处理水量20万m³,总占地面积约2.11km²;3号湿地位于安新县寨里乡,藻苲淀西部,紧邻府1号湿地,包括湿地生境营造、动植物恢复、智慧湿地构建、配套设施构建等,总占地面积为5.4km²。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提供湿地的设备设施、水电线路维保及维修人员服务。具体服务要求详见采购需求及报价表。
2.2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3 成交供应商数量:1家。
2.4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乙方须按照甲方要求时间提供服务,如乙方进场服务之日与服务起始日不一致的,以双方书面确认的进场服务之日起算,服务期限届满之日相应调整。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限届满前,如乙方年度考核优秀,双方可协商延长服务期限。服务期限延期以年为单位,最多延续两次。甲方决定延长服务期限的,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确定续签价格,在服务范围、服务内容及服务工作量不变的情况下,续签总价不得超中标总价。
2.5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6 质量标准:合格。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最低要求:供应商须同时满足以下①、②项要求:
①满足下列A、B任一资质即可:
A: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类别和等级为承装、承修、承试四级及以上资质(根据《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36号]颁发的证书)。
B: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类别和等级为承装、承修、承试三级及以上资质,如提供承装、承修、承试三级(10KV以下)不予认可。(根据《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2025年第30号令>及《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国能发资质44号>颁发的证书)。
②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 。
(3)业绩最低要求: / 。
(4)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况:①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②近1年内(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受到行政处罚的;③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的;④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且在公示期内的;⑤在雄安新区范围内,因涉嫌围标、串通投标被立案调查,尚未调查结束的;上述①~④条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1名,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本。
(6)其他要求: / 。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影响采购公正性;
(3)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4)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或与上述单位为同一个法定代表人;
(6)被政府有关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行业内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7)被采购人或采购人上级单位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的供应商;
(8)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许可证,或吊销资质证书;
(9)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0)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1)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失信主体”且在公示期内(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当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为准);
(12)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3)在近三年内(从询比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14)在雄安新区范围内,因涉嫌串通投标被立案调查,尚未调查结束的;
(15)在本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中存在串通、弄虚作假、行贿等行为;
(1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3 本次采购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
3.4各供应商可以对 / 标段提出参加询比采购活动,最多允许成交 /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采购项目) 。
3.5其他要求:/。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5年7月17日00时00分00秒至2025年7月23日8时59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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