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京能涿州热电扩建项目2×1000MW 热电联产机组工程主体建筑及安装工程Ⅱ标段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BC212502501
项目所在地区: 河北省,保定市,涿州市
一、招标条件
本(河北京能涿州热电扩建项目2×1000MW 热电联产机组工程主体建筑及安装工程Ⅱ标
段施工总承包)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比例100%,招
标人为河北涿州京源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概况:河北涿州京源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原规划容量为4×350MW 级机组,一期装机规模
为2×350MW 间接空冷超临界燃煤供热机组分别于2017 年和2018 年投产。本期工程在原有
规划预留的2×350MW 机组的场地上,扩建2×1000MW 间接空冷超超临界燃煤热电联产机组,
同步建设湿法脱硫、脱硝装置,场地不足部分在现有厂区围墙外东侧和北侧新增扩建征地。
范围:本标段为#4 机组建筑安装工程,工程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锅炉安装、电除尘安
装、汽轮机安装、发电机安装、主变压器安装、电缆安装等安装工程以及配套的土建及建筑
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
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
承包一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自2020 年1 月1 日至投标截止日期,投标人须至少具有600MW 及以上等
1
级火电机组的主体建筑及安装工程施工的投运业绩2 项。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
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项目已投运证明材料。提供的合同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
工程范围及关键技术参数等信息。投运证明材料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
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投运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证书(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注:拟派的项目经理,其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使用应按标准执行,持证人打印证书
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注明日期,并确保签字日期在证书的使用有效期内。不符
合上述标准的按证书无效认定。
6、其他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 年07 月18 日 09 时30 分到2025 年07 月25 日 17 时0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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