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不动产登记责任保险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国有资
金:46万元 , 招标人为 南京市江宁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
为公开招标。
二 、 项 目 概 况 和 招 标 范 围
规模: 不动产登记责任保险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不动产登记责任保险
三 、 投 标 人 资 格 要 求
不动产登记责任保险: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
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5年1月(含)以来任意一个月
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2023年(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资信证
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或者其它组织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
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含)以来任意一个月
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
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加盖公章);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本项目按照采用以下第( 4 )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服务。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招
标文件。
(三)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无。
(四)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
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参
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
信行为记录名单。
(五)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
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应当在“南京政府采
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内进行注册登记。供应商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的同时,
提交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中在线打印的《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经法定
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投标(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
(六)是否接受进口产品:不接受。
本项目 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 招 标 文 件 的 获 取
获取时间: 2025-07-18 08:30到2025-07-25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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