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宁武县2025年薛家洼生态清洁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水土保持部分),已由宁武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500万为省级水利发展资金,其余为市县配套。,招标人为宁武县水利发展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 宁武县2025年薛家洼生态清洁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水土保持部分),主要内容包括坡改梯 155.89hm²,配套生产道路4.93km(其中士路 2.96km,泥结石路1.97km),封禁围栏7236m等。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宁武县2025年薛家洼生态清洁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水土保持部分):
项目规模:本次招标主要内容包括坡改梯 155.89hm²,配套生产道路4.93km(其中士路 2.96km,泥结石路1.97km),封禁围栏7236m等。
合同名称:宁武县2025年薛家洼生态清洁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水土保持部分)
合同编号:NWXXJWSTQJXLYZHZLGC-JZ-TJ-001(2025)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本招标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施工。
计划工期:12个月(365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宁武县2025年薛家洼生态清洁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水土保持部分):
3.1投标人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2主要人员要求:拟任项目经理需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企业主要负责人、拟任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需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需具有水利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质量管理人员和财务人员等主要岗位需满足持证上岗;主要施工机械满足本工程需求;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拍卖,破产状态;
3.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近3年无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本标段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时间: 2025-07-19 00:00 -- 2025-07-24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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