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廊坊市区供热环城主管网建设项目已由廊坊市行政审批局以廊坊市行政审批局关于廊坊市供热能源有限公司廊坊市区供热环城主管网建设项目核准的批复廊审批投资【2025】1012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廊坊市供热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廊坊市供热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10660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35796.30万元;建设规模:本项目涉及市政热力管网约30.5km,分为南北两线工程。其中:南线工程自厂区出线沿东环路、南环路、富康道、龙腾路、南龙道、永厚路、西昌路、光明西街敷设至荣开路路口,管线长度约17.3公里,管径DN1400;北线工程起点自管网一期终点(金源道与创业路路口)向北沿创业路、北环道敷设至西环路,沿快车道直埋敷设,管线总长度约13.2公里,管径DN1400。本项目监理共分两个标段,其中一标段为北线工程;二标段为南线工程。建设地点:河北省廊坊市市区。计划监理服务期:133个日历天,从2025年8月2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工程质量要求:合格。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一标段107万元。
??2.2招标范围:EPC工程总承包全过程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2.自2020年1月1日以来完成过市政公用热力管道或市政公用燃气管道或长输石油管道项目合同金额不低于本标段最高投标限价的监理业绩;3.(1)财务要求:具有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会计)报表附注)。若成立不足1年的公司且未经过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须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2)信誉要求:未被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投标人不得存在禁止投标情形,且未处于投标禁止期。4.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5.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总监理工程师身份完成过市政公用热力管道或市政公用燃气管道或长输石油管道项目合同金额不低于本标段最高投标限价的监理业绩;6.本次招标不允许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在建合同工程。7.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未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信息为准);8.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和“分散”评标。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投标单位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还应满足“双盲”评审相关规定。。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7-21 09:00至2025-07-26 17:00(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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