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新一代对公租赁业务系统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本项目的服务机构。
2.项目概况与服务内容
2.1项目名称:皖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新一代对公租赁业务系统采购项目
2.2项目编号:GN
2.3招标人:皖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4项目概况:随着市场环境的动态变化与公司业务的持续拓展,皖江金租业务模式日益多元且复杂,现有的对公租赁业务系统难以契合业务发展的新需求,新一代对公租赁业务系统的建设迫在眉睫。新一代对公租赁业务系统旨在打造一体化平台架构,全面覆盖融资租赁、经营性租赁等多种业务类型,为售后回租、直接租赁、小微租赁、经营性租赁、联合租赁、厂商租赁等各类租赁形式提供系统支撑,实现不同业务类型在同一系统内的高效运作与协同管理。针对能源环保、工商业光伏、通用设备、飞机、船舶等各类租赁业务的特点和管理需求,定制化开发相应的业务管理模块,精准适配各行业的业务流程、风险控制要点以及财务核算规则。同时,借助先进的信息技术手段,实现业务流程的自动化处理和智能化决策支持,全面提升企业效能,优化客户体验,实现项目运作管理的系统化、标准化、专业化和精细化,防范经营管理风险,提升经营管理效率和质量,达到“业务协同、风险控制和决策支持”的目标,推动公司业务高质量发展。
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招标服务内容及要求》。
2.5实施周期:项目预计2025年8月入场进行双方项目启动会,2025年12月底之前完成项目第一阶段,2026年6月底之前完成所有项目内容上线试运行,具体阶段的划分内容和实施进度根据招标方工作实际开展情况确定。
2.6实施地点:皖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地点:合肥市)
2.7招标范围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开发)、供货、包装、运输、检验、集成、迁移、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技术服务、培训及售后服务等实现“交钥匙”的全部内容,具体招标范围及内容详见本次招标文件附件(如皖江金租新一代对公租赁业务系统需求说明书等文件)以及澄清补充文件(如有)。
2.8免费维护服务期:提供12个月(1年)的免费维护服务。免费维护服务期限以双方签署整体项目验收单之日起计算。
2.9最高限价:550万元。
2.10标包划分:本次招标共分为1个标包。
2.11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1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
3.2资格业绩:自2020年1月1日(合同签订时间)以来,至少独立承担过1个类似项目。
注:(1)类似项目是指:投标人为金融租赁公司开发的包含对公租赁相关模块的业务系统项目业绩,且单个项目业绩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
(2)项目业绩需提供合同扫描件及累计不小于20万元清晰可辨认的增值税发票扫描件和“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发票查询截图,增值税发票的开具日期需要在2025年6月1日前。如提供的合同无法体现项目业绩评审要素的,则须同时提供加盖业主单位公章的证明材料。
3.3项目经理:拟担任的项目经理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且自2020年1月1日(合同签订时间)以来,曾担任过至少1个类似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须驻场。
注:(1)类似项目是指:投标人为金融租赁公司开发的包含对公租赁相关模块的业务系统项目业绩,且单个项目业绩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
(2)项目业绩需提供合同扫描件及累计不小于20万元清晰可辨认的增值税发票扫描件和“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发票查询截图,增值税发票的开具日期需要在2025年6月1日前。如提供的合同无法体现项目经理等评审要素的,则须同时提供加盖业主单位公章的证明材料。
(3)需提供投标人(或投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为项目经理缴纳的2025年1月1日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社保证明材料【加盖社保主管部门公章的社保证明或社保主管部门社保系统查询截图,且至少包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中任意一项;对于委托第三方机构或由投标人子公司代缴社保的,则在满足上述社保时间要求的基础上,须同时提供第三方机构代缴社保证明(如:与投标人签订的协议等)或投标人与子公司的关系证明文件(如:子公司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的营业执照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查询截图等)】。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提供承诺函)
3.5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s://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提供网页查询截图)
3.6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提供网页查询截图)
3.7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也不允许分包、转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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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7月18日至开标时间。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时间:2025年8月11日14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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