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外高桥造船有限公司高端船舶产品设计生产与供应链协同智能制造核心能力提升建设项目(高精度智能加工中心(智能电站))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SSC)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高端船舶产品设计生产与供应链协同智能制造核心能力提升建设项目(高精度智能加工中心(智能电站))已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上海外高桥造船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上海市……
2.2工程规模:投标方为招标方提供下列图纸中所要求的全部电气部件及完成上述全部部件的制作、安装、调试、测试等工作。
2.3工程工期:
计划工期: 180 天(新增电力站房、外场电缆、切割中心B、C跨达到通电要求总施工周期不超过2个月,切割A、D、E跨、理料间所有施工材料准备周期不超过2.5个月。);
计划开工日期:2025 年 9 月 1 日(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4工程范围:投标方应按本技术规格书及规格书附件图纸技术工艺要求,为招标方切割中心配电系统改造的提供如下硬件系统提供及全部施工安装工作(包含但不限于):根据规格书附件图纸的工程量设计整理汇总、设备材料制造、检测、调试、现场安装(包含对于招标方现场原有旧滑触线的更新、新增:两个4000KVA箱式变电站系统、车间母线系统、车间配电箱系统、车间连接电缆系统、电缆桥架和电缆沟、外场电缆敷设、智能照明控制、智能电站巡检等设备及工程施工内容,满足招标方切割及部件车间内用电需求)、测试等工作,并按工作顺序提交所需的技术资料。
2.5 质量要求:合格,满足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主体要求: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投标人资质要求:【“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证明文件;
3.1.3 项目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必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3.1.3 业绩要求: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开标前1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类似电力设备设施安装或改造的业绩(业绩均须附供货合同必要部分,且合同中须有明确签订时间,如未提供业绩证明材料或业绩材料不符,评标委员会有权拒绝认可该业绩,并有可能导致投标被否决);
3.1.4 其他要求:
(1)财务要求:/
(2)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未被列入违法失信名单承诺书》:
l 未被市场监管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l 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开标前一日)内没有行贿犯罪行为;
l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 7 月 18 日17时00分到2025年 7 月 24 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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