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北洛河流域(富县段)水生态修复与治理工程已由富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以富行审发〔2025〕6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延安市生态环境局富县分局,资金来源为争取中省专项资金及单位自筹等方式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项目位于陕西省延安市北洛河流域富县段。
2.2工程规模:本工程治理范围为十五里铺村漫水桥至富县站下游漫水桥处。项目全长约4.04km,其中,缓冲带综合治理长度为3.468km,生态缓冲带工程修复面积为58537㎡。生态护岸工程长1.36km。
2.3计划工期:73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施工标段: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中含有的所有内容;监理标段:施工阶段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2.5概算投资:2890.28万元。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四个施工标段,一个监理标段。
施工一标段:主要建设内容:包西线铁路桥段,新建左岸护岸长0.593km;新建生态缓冲带面积6555m2;
施工二标段:主要建设内容:青兰线公路桥段,新建左岸护岸长0.771km;新建生态缓冲带面积8601m2;
施工三标段:主要建设内容:新建生态缓冲带面积20454m2+浇灌设备;
施工四标段:主要建设内容:新建生态缓冲带面积22927m2;
监理标段:施工阶段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段:申请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监理标段:申请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拟派项目总监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总监。
3.3业绩要求:申请人须提供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一份(附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
3.4财务状况要求:申请人须提供近三年(2022年度-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申请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根据成立年限提供)。
3.5申请人基本信息应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企业库可查询,申请人不得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不得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被执行人包括申请人、法定代表人),且不得在各级建设诚信信息平台被列为投标受限制的行为人或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
3.7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的方法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审查,资格评审的条件、标准、方法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请申请人于2025年07月18日至2025年07月22日,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8月01日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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