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JSZ
项目名称:香山派出所食材配送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7.2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97.200000万元
采购需求:
配送单位必须仔细核对采购清单,确保所需的食品原材料品种、规格、品牌、数量、质量等准确无误,并在规定时间内及时送达。配送单位向采购方提供商品的品牌、规格必须与采购单位提出的要求一致,严禁擅自更换商品品牌、规格。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具体起始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或实际结算总金额达到预算总金额为止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
2.磋商响应单位基本情况表
3.磋商响应单位《营业执照》扫描件
4.磋商响应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
5.磋商响应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如有)
6.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证明。包括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7.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包括但不限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其他组织、自然人及成立未满一年的法人应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8.响应单位证明其满足合格投标人条件的证书、证明、文件等资料以及响应单位所具备的专业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9.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如税务登记证(如有)和合理期限内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社会保险登记证(如有)和合理期限内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10.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1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所属行业为餐饮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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