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JSZ
项目名称:洪泽湖保护区巡护栈道维修工程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13.3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13.3万元
采购需求:
洪泽湖保护区巡护栈道维修工程采购项目位于江苏省洪泽湖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巡护栈道维修地点位于水生植物园至博物馆之间的巡护栈道,在洪泽湖保护区实验区内,栈道全长约1000米,栈道宽2米,木质护栏高1.1米。主要建设包含:巡护栈道龙骨架更换,路面破损木板更换等。技术参数详见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JD066025N3ZC00507(JSZC-320000-JCEC-C2025-0327)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8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的财务报告,或磋商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①提供缴纳税收的凭证;②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享受免缴、缓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在建工程(提供无在建承诺书)。
备注:1、二(一)5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时,依法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保存。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售价:60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07-29 14:30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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