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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新安医院(淮安市第三人民医院东院区)老精神科病房楼(原二区)房顶、室内墙面、围墙、雨棚等全面维修项目磋商公告
 
地区:淮安市 日期:2025-07-17 资质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打印 分享 推荐投标企业 距离截止剩余: 6 12小时 52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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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概要
 
一、招标条件

本老精神科病房楼(原二区)房顶、室内墙面、围墙、雨棚等全面维修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淮安市新安医院(淮安市第三人民医院东院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预算金额:78016.63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老精神科病房楼(原二区)房顶、室内墙面、围墙、雨棚等全面维修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老精神科病房楼(原二区)房顶、室内墙面、围墙、雨棚等全面维修项目: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1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必须为中小微企业,不接受非中小型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

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其

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

审,具体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32.1项。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4.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

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有

效期内),并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证书(B证,有效期内);

3.供应商必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

4.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

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

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

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2)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说明:“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

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

5.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单位正式员工;拟派项目负责人及

授权委托代理人需提供有效劳动合同和由劳动部门出具的2025年1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及以

上供应商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

6.根据苏建招办2号的规定,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工程施

工总承包资质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四)拒绝符合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

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磋商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

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说明:本次竞争性磋商采取资质后审方式,在整个采购过程中,由磋商小组先对磋商供

应商的资质进行审查,对于符合磋商文件资质要求的磋商供应商可继续参加磋商,若磋商供

应商资质条件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可取消其继续参加磋商的资格。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07-17 09:00到2025-07-24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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