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本招标项目嘉陵江流域白水江九寨沟县县城上游段水生态保护修复项目(项目名称)已由九寨沟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九发行批【2020】16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九寨沟生态环境局,建设资金来自__上级资金及地方政府配套_(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九寨沟生态环境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九寨沟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九发行批【2020】161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自行招标☑委托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阿坝州九寨沟县县城上游白水江河道沿线店坊坝段、沙坝村居住区、两河口处等;
2.2建设规模:沙坝段居住区点位生态修复、两河口段生态修复、店房坝段生态护岸三个点位的生态修复。详见项目清单;
2.3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
2.4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
2.5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2.6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验收标准(合格)。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条件: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业绩要求:
☑近年(2022-07-1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多项选择:☑已完成☐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3(1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合同金额不小于1000万元的市政工程施工业绩。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注册专业:市政公用工程;级别: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职称级别)专业技术职称,(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7-19……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8月13日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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