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且为汽车维修三类及以上的维修机构。”2、磋商函中“6.我方同意接受采用第四章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并完全服从和尊重磋商小组所作的评审结果,同时清楚理解到仅凭单一竞争优势并非是决定成交的唯一重要依据”更改为“6.我方同意接受采用第三章规定的评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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