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吉林市2024年国道嘉临公路灾害防治工程已由吉林省公路管理局以吉公路技〔2025〕98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法人为吉林省公路管理局,项目实施管理法人及招标人为吉林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吉林省吉林市境内。
2.2规模:吉林市2024年国道嘉临公路(G222)灾害防治工程包含1处灾害段落,桩号为K1074+750-K1075+100,灾害类型为沉陷、滑坡,公路等级二级。
2.3标段划分:本项目按一级监理机构设置,划分为1个标段,即:ZHJL01标段,为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含工地试验室)。
2.4招标范围:吉林市2024年国道嘉临公路灾害防治工程的工程监理任务。
2.5监理服务期限:411日历天,其中计划施工期46日历天(2025年8月15日—2025年9月30日),缺陷责任期:365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同时具有下列有效资质,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1)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甲级或乙级监理资质证书;
(2)具有(或下属非独立法人机构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日期内的公路工程甲级或乙级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并同时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有CMA许可使用标志)。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能超过2家;
(2)联合体牵头人应至少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甲级或乙级监理资质证书,并承担相应监理工作。
(3)联合体的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7月18日至2025年7月24日,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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