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招标项目内容:沙县区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实施可行性拆除检测项目
合同包号 |
项目名称 |
服务期 |
单价(元) |
主要服务标准 |
招标单位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1 |
沙县区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实施可行性拆除检测项目 |
2年 |
1200元/户 |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
三明市沙县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夏先生 |
0598-5850351 |
注:本项目最高限价(单价)为1200元/户,高于此单价作为无效投标。
3.招标文件发售时间: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方可从2025年 7 月 17 日起至2025年 7 月 20日(周末、节假日正常卖标),每天8:30—11:30、15:00—17:30(北京时间)到厦门建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并申请购买采购文件。逾期未购买采购文件的投标方视为放弃投标。
4.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三明市沙县区商会大厦23楼B单元
5.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①投标人必须提供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提供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建筑主体结构工程可靠性鉴定专项资质或建筑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专项资质。
(3)投标供应商必须提供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也无行贿犯罪记录的声明;
(4)投标人必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5)投标人应提供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接受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应于开标当日(北京时间)2025年 7 月 22 日9:30(北京时间)。
7.开标时间:2025年 7 月 22 日9:3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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