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建设地点:都兰县香日德镇、宗加镇、香加乡
2.2 项目建设规模及招标范围:沙化土地治理9.83万亩,其中:工程固沙8.86万亩,人工造灌木林 2.37万亩,退化林修复0.06万亩,封沙育林育草0.91万亩。工程固沙与人工造灌木林地块配套实施 2.37 万亩。
2.3 招标工程标段划分及计划工期:本次招标工程共划分1 个标段,各标段划分及工期要求如下:
标段编号:E6301000076057927001002
标段名称:2025年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都兰县香日德河流域柴达木盆地荒漠化防治与生态保护修复项目标段二
发包内容:工程-其他工程-环境工程-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
计划工期:135.0天
标段估算价:6998.66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与施工内容一致的资质:资质要求 资质二;资质三;其他
资质一:涉及提供苗木或林草种的,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不得委托代理或授权方式参与。
资质二:涉及提供牧草专用肥或有机肥的,要求投标人提供有效的《肥料登记证》。
资质三:涉及化学合成材料的(如尼龙纱网、聚酯纤维沙袋、镁水泥沙障、金属围栏、化学粘结剂等),要求投标人提供由CMA或CNAS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检验合格报告。
其他: 资质一要求投标人提供林草种子生产商有效的《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或农业农村部备案截图;资质二要求投标人提供肥料生产商有效的《肥料登记证》或农业农村部备案截图;资质三要求的CMA或CNAS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检验合格报告,不限于由投标人本单位或其他单位提供。本项目类似业绩定义:林业或草原相关的治沙或生态保护修复项目类的工程施工业绩。类似业绩定义前后不一致的,以本条为准。项目经理类似业绩须出具建设单位认定书。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自本项目投标截止日起前60个月内完成至少1项生态保护修复类项目类似业绩。
3.3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单位技术负责人与项目经理须取得农林草或工程技术类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1年及以上年限。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2个标段投标,标段编号为:E6301000076057927001001、E6301000076057927001002。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3.7 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市场主体,被省林草局列入失信名单的市场主体限制其参加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项目招标投标活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自2025年07月17日0:00 时至2025年07月21日24:00 时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是否除外由招标人明确)。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手机:13522550829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memgna@dlzb.com
电话:010-53658203
QQ:19212578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