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ZX-2025BC106-ZW
1.招标条件
项目建设单位为北京智芯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或其所属单位(以下简称“项目单位”),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北京智芯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积极响应《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倡导潜在投标人用先进标准引领产品质量提升,有效治理质量突出问题,推动形成优质优价的采购机制。 为保障电网和设备本质安全,维护良好电工装备质量生态环境,确保投标人提供优质产品。招标人有权对违反“投标函”承诺的投标人加大不良行为处理力度。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序号 | 项目单位 | 项目名称 | 分标名称 | 采购编号 (分标编号) |
项目编号 | 包号 | 采购项目名称(包名称) | 采购内容描述 | 服务期/交货期 | 最高限价 (万元) |
通用资格要求 | 专用资格要求 | 专用资格要求备注 | 合同条款说明 | 支付方式 | 打分权重 (技术:商务:价格) |
价格评分办法 | 报价方式 | 接受投标(应答)厂商类型 | 是否为框架采购 | 授标原则 | 二阶段分配原则 | 二阶段分配原则说明 | 备注 |
1 | 深圳市国电科技通信有限公司 | 北京智芯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2025年第六批集中采购公开招标(物资) | 智芯第六批物资招标 | ZX-2025BC106-ZW | ZX-2025BC106-ZW01 | ZW01 | 安防综合改造设备购置项目 | 射频监测终端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 | / | 请见通用资格要求 | 2020年1月1日至投标/首次应答截止期间,投标人/应答人具有同类产品销售业绩。 | 业绩证明材料应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封面、合同签字页、证明合同内容的合同页及对应发票的扫描件。 | / | 货到验收合格且收到合同金额的50%增值税专用发票后60个工作日内支付对应价款,设备投运且收到合同金额的50%增值税专用发票后60个工作日内支付对应价款的47%,质保期满6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3%。 | 50:10:40 | 算术平均值下浮法 | 总价 | 原厂商,代理商,集货商 | 否 | / | / | / | / |
轻智能系列摄像机(语音对讲) | / | |||||||||||||||||||||||
轻智能球机 | / | |||||||||||||||||||||||
轻智能拼接广角臻全彩摄像机 | / | |||||||||||||||||||||||
热成像摄像机(双光谱) | / | |||||||||||||||||||||||
电梯专用半球摄像机 | / | |||||||||||||||||||||||
超高分服务器 | / | |||||||||||||||||||||||
人脸识别服务器 | / | |||||||||||||||||||||||
安防专用机柜 | / | |||||||||||||||||||||||
视频综合安全网关 | / | |||||||||||||||||||||||
视频前端安全网关 | / | |||||||||||||||||||||||
光模块 | / | |||||||||||||||||||||||
LED显示单元 | / | |||||||||||||||||||||||
LED全彩显示屏控制器 | / | |||||||||||||||||||||||
视频综合平台1 | / | |||||||||||||||||||||||
视频综合平台2 | / | |||||||||||||||||||||||
视频综合平台3 | / | |||||||||||||||||||||||
工作站 | / | |||||||||||||||||||||||
轻智能系列摄像机(室外) | / | |||||||||||||||||||||||
48口千兆POE接入交换机 | / | |||||||||||||||||||||||
核心交换机 | / | |||||||||||||||||||||||
存储磁盘阵列(含扩容硬盘) | / | |||||||||||||||||||||||
8K全高清NVR硬盘录像机 | / | |||||||||||||||||||||||
车位相机(单双车位) | / | |||||||||||||||||||||||
车位相机(三车位) | / | |||||||||||||||||||||||
车位诱导管理器 | / | |||||||||||||||||||||||
室内车位引导屏 | / | |||||||||||||||||||||||
车位管理终端 | / | |||||||||||||||||||||||
硬盘 | / | |||||||||||||||||||||||
车辆底部扫描 | / | |||||||||||||||||||||||
用户信息传输装置 | / | |||||||||||||||||||||||
数据转换模块 |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是否接受代理商投标见3.6专用资格要求。如接受代理商投标的,代理产品不得属于《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试行)》(商务部令2014年第1号)规定必须进行国际招标的产品。
3.4 接受代理商或者外协外购产品投标时,其投标产品制造商须在境内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相应协作承制货物如期交货的能力。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投标人本人或者其代理或外协产品制造商本人所拥有的权利权益。
3.5 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投标产品制造商必须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生产设备、生产人员、产品及元器件检测能力。本招标活动不接受贴牌代工以及任何分包(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允许外购外协的除外)、转包行为的投标。
这些制造、检测能力应当分别相当于或者优于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
(2)在与规范相同或较规范更严格的条件下,投标产品的投运数量或供货数量及其成功运行时间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如同一包内存在不同类别的产品,除外购外协的产品外,则投标人须分别满足包内各类别产品的资格要求;对于外购外协的产品,产品制造商应满足本公告资质相关业绩要求。
(3)取得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招标文件要求的国家强制认证证书。
(4)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3.6 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相应招标货物的专用资格要求如下:
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委托中介机构或者中间人编制投标文件或代行办理投标事宜。
3.8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次招标的部分或全部标包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电子文件)获取。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7月16日-2025年7月22日获取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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