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编号:ZX-2025BC206-FF
1.采购条件
项目建设单位为北京智芯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单位”),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资金来源已落实,采购人为北京智芯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
本项目积极响应《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倡导潜在应答人用先进标准引领服务质量提升,有效治理质量突出问题,推动形成优质优价的采购机制。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详见采购公告附件。(应列明合同包个数、采购范围、实施地点等内容)
采购编号 | 分标编号 | 包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内容描述 | 服务期/交货期 | 最高限价(万元) | 通用资格要求 | 专用资格要求 | 专用资格要求备注 | 合同条款说明 | 支付方式 | 打分权重(技术:商务:价格) | 技术评分细则模板 | 接受投标(应答)厂商类型 | 采购方式 | 采购类型 | 授标原则 | 二阶段分配原则 | 二阶段分配原则说明 | 备注 | 价格打分办法 | 若只有一家供应商应答,是否继续评审 | 是否允许分包 | 报价方式 |
ZX-2025BC206-FF | ZX-2025BC206-FF01 | 1 | 2025年信息系统业务运维服务 | 2025年信息系统业务运维服务 | 自2025年8月29日起12个月 | / | 请见通用资格要求 | 2020年1月1日至首次应答截止日期间,应答人具有系统运维服务业绩。 | 业绩证明材料应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封面、合同签字页、证明合同内容的合同页及对应发票的扫描件 | 无 | 前九个月,每三个月服务完成且收到对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6%增值税)后60日内电汇支付合同金额的25%。项目结束召开项目验收会,验收通过且收到对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6%增值税)后60日内电汇支付合同金额的25%。每期实际支付金额以服务考核结果为准。 | 50:10:40 | 服务类技术评分 | 原厂商 | 公开竞争性谈判 | 批次采购 | / | / | / | 区间复合一次平均价法 | 否 | 不允许 | 总价报价 | |
ZX-2025BC206-FF | ZX-2025BC206-FF02 | 1 | 2025年信息基础软硬件维保服务 | 2025年信息基础软硬件维保服务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 / | 请见通用资格要求 | 2020年1月1日至首次应答截止日期间,应答人具有设备维保服务业绩。 | 业绩证明材料应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封面、合同签字页、证明合同内容的合同页及对应发票的扫描件 | 无 | 前九个月,每三个月服务完成且收到对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60日内电汇支付合同金额的25%。项目结束召开项目验收会,验收通过且收到对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60日内电汇支付合同金额的25%。每期实际支付金额以服务考核结果为准。 | 60:10:30 | 服务类技术评分 | 原厂商 | 公开竞争性谈判 | 批次采购 | / | / | / | 区间复合一次平均价法 | 否 | 不允许 | 总价报价 | |
ZX-2025BC206-FF | ZX-2025BC206-FF03 | 1 | 2025年音视频系统运维服务 | 2025年音视频系统运维服务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 / | 请见通用资格要求 | 2020年1月1日至首次应答截止日期间,应答人具有设备维保服务业绩。 | 业绩证明材料应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封面、合同签字页、证明合同内容的合同页及对应发票的扫描件 | 无 | 前九个月,每三个月服务完成且收到对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60日内电汇支付合同金额的25%。项目结束召开项目验收会,验收通过且收到对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60日内电汇支付合同金额的25%。 | 60:10:30 | 服务类技术评分 | 原厂商 | 公开竞争性谈判 | 批次采购 | / | / | / | 区间复合一次平均价法 | 否 | 不允许 | 总价报价 | |
ZX-2025BC206-FF | ZX-2025BC206-FF04 | 1 | 2025年信息基础设施运维服务 | 2025年信息基础设施运维服务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 / | 请见通用资格要求 | 2020年1月1日至首次应答截止日期间,应答人具有信息机房设备/设施运维业绩。 | 业绩证明材料应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封面、合同签字页、证明合同内容的合同页及对应发票的扫描件 | 无 | 前九个月,每三个月服务完成且收到对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60日内电汇支付合同金额的25%。项目结束召开项目验收会,验收通过且收到对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60日内电汇支付合同金额的25%。每期实际支付金额以服务考核结果为准。 | 50:10:40 | 服务类技术评分 | 原厂商 | 公开竞争性谈判 | 批次采购 | / | / | / | 区间复合一次平均价法 | 否 | 不允许 | 总价报价 | |
ZX-2025BC206-FF | ZX-2025BC206-FF05 | 1 | 2025年经营管理业务协同深化(二期)-业务协同平台建设 | 经营管理业务协同深化(二期)业务协同一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 | / | 请见通用资格要求 | 2020年1月1日至首次应答截止日期间,应答人具有信息系统开发业绩。 | 业绩证明材料应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封面、合同签字页、证明合同内容的合同页及对应发票的扫描件 | 无 | (1)合同签订并在应答人提交符合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项目相关佐证纸质材料后60日内,采购人向应答人支付合同金额30%的首付款,即人民币(大写): (¥ 元)(含税);(2)完成开发详细设计,提交设计报告并在应答人提交符合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项目相关佐证纸质材料后60日内,采购人向应答人支付合同金额的35%,即人民币(大写): (¥ 元)(含税);(3)应答人向采购人提交交付成果且由采购人签署验收意见并在应答人提交符合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项目相关佐证纸质材料后60日内,采购人向应答人支付合同金额的30%,即人民币(大写): (¥ 元)(含税);(4)合同金额的5%,即人民币(大写): (¥ 元)(含税),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并提交工程质量保修期满确认单后,项目无任何质量和保修问题的,采购人60日内将质量保证金无息退还给应答人。但如果此时应答人尚有任何采购人已发现的需要保修的保修工作尚未完成,则采购人有权在此类工作完成之前扣发与完成此类工作所需费用相应金额的质量保证金。 | 60:10:30 | 服务类技术评分 | 原厂商 | 公开竞争性谈判 | 批次采购 | / | / | / | 区间复合一次平均价法 | 否 | 不允许 | 总价报价 | |
1 | 经营管理业务协同深化(二期)业务协同二 | / | 业绩证明材料应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封面、合同签字页、证明合同内容的合同页及对应发票的扫描件 | 区间复合一次平均价法 | 否 | 不允许 | 总价报价 | |||||||||||||||||
ZX-2025BC206-FF | ZX-2025BC206-FF06 | 1 | 2025年经营管理业务协同深化(二期)-客户服务监督平台建设 | 经营管理业务协同深化(二期)客户服务监督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 | / | 请见通用资格要求 | 2020年1月1日至首次应答截止日期间,应答人具有信息系统开发业绩。 | 业绩证明材料应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封面、合同签字页、证明合同内容的合同页及对应发票的扫描件 | 无 | (1)合同签订并在应答人提交符合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项目相关佐证纸质材料后60日内,采购人向应答人支付合同金额30%的首付款,即人民币(大写): (¥ 元)(含税);(2)完成开发详细设计,提交设计报告并在应答人提交符合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项目相关佐证纸质材料后60日内,采购人向应答人支付合同金额的35%,即人民币(大写): (¥ 元)(含税);(3)应答人向采购人提交交付成果且由采购人签署验收意见并在应答人提交符合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项目相关佐证纸质材料后60日内,采购人向应答人支付合同金额的30%,即人民币(大写): (¥ 元)(含税);(4)合同金额的5%,即人民币(大写): (¥ 元)(含税),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并提交工程质量保修期满确认单后,项目无任何质量和保修问题的,采购人60日内将质量保证金无息退还给应答人。但如果此时应答人尚有任何采购人已发现的需要保修的保修工作尚未完成,则采购人有权在此类工作完成之前扣发与完成此类工作所需费用相应金额的质量保证金。 | 60:10:30 | 服务类技术评分 | 原厂商 | 公开竞争性谈判 | 批次采购 | / | / | / | 区间复合一次平均价法 | 否 | 不允许 | 总价报价 | |
ZX-2025BC206-FF | ZX-2025BC206-FF07 | 1 | 2025年经营管理业务协同深化(二期)-ERP建设 | 经营管理业务协同深化(二期)ERP建设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 | / | 请见通用资格要求 | 2020年1月1日至首次应答截止日期间,应答人具有信息系统开发业绩。 | 业绩证明材料应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封面、合同签字页、证明合同内容的合同页及对应发票的扫描件 | 无 | (1)合同签订并在应答人提交符合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项目相关佐证纸质材料后60日内,采购人向应答人支付合同金额30%的首付款,即人民币(大写): (¥ 元)(含税);(2)完成开发详细设计,提交设计报告并在应答人提交符合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项目相关佐证纸质材料后60日内,采购人向应答人支付合同金额的35%,即人民币(大写): (¥ 元)(含税);(3)应答人向采购人提交交付成果且由采购人签署验收意见并在应答人提交符合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项目相关佐证纸质材料后60日内,采购人向应答人支付合同金额的30%,即人民币(大写): (¥ 元)(含税);(4)合同金额的5%,即人民币(大写): (¥ 元)(含税),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并提交工程质量保修期满确认单后,项目无任何质量和保修问题的,采购人60日内将质量保证金无息退还给应答人。但如果此时应答人尚有任何采购人已发现的需要保修的保修工作尚未完成,则采购人有权在此类工作完成之前扣发与完成此类工作所需费用相应金额的质量保证金。 | 60:10:30 | 服务类技术评分 | 原厂商 | 公开竞争性谈判 | 批次采购 | / | / | / | 区间复合一次平均价法 | 否 | 不允许 | 总价报价 | |
ZX-2025BC206-FF | ZX-2025BC206-FF08 | 1 | 2025年基于人资2.0人力资源数字化建设 | 基于人资2.0人力资源数字化建设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月内完成。 | / | 请见通用资格要求 | 2020年1月1日至首次应答截止日期间,应答人具有信息系统开发业绩。 | 业绩证明材料应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封面、合同签字页、证明合同内容的合同页及对应发票的扫描件 | 无 | (1)合同签订并在应答人提交符合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项目相关佐证纸质材料后60日内,采购人向应答人支付合同金额30%的首付款,即人民币(大写): (¥ 元)(含税);(2)完成开发详细设计,提交设计报告并在应答人提交符合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项目相关佐证纸质材料后60日内,采购人向应答人支付合同金额的35%,即人民币(大写): (¥ 元)(含税);(3)应答人向采购人提交交付成果且由采购人签署验收意见并在应答人提交符合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项目相关佐证纸质材料后60日内,采购人向应答人支付合同金额的30%,即人民币(大写): (¥ 元)(含税);(4)合同金额的5%,即人民币(大写): (¥ 元)(含税),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并提交工程质量保修期满确认单后,项目无任何质量和保修问题的,采购人60日内将质量保证金无息退还给应答人。但如果此时应答人尚有任何采购人已发现的需要保修的保修工作尚未完成,则采购人有权在此类工作完成之前扣发与完成此类工作所需费用相应金额的质量保证金。 | 60:10:30 | 服务类技术评分 | 原厂商 | 公开竞争性谈判 | 批次采购 | / | / | / | 区间复合一次平均价法 | 否 | 不允许 | 总价报价 | |
ZX-2025BC206-FF | ZX-2025BC206-FF09 | 1 | 工业智能网关平台方案设计与定制服务 | 工业智能网关平台方案设计与定制服务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个月内 | / | 请见通用资格要求 | 2020年1月1日至投标/首次应答截止日期间,投标人/应答人具有技术开发服务业绩。 | 业绩证明材料应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封面、合同签字页、证明合同内容的合同页及对应发票的扫描件 | 应答人需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应答人所在地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申请登记。 | 服务完成验收合格60日内且收到全额增值税普通发票后支付90%,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满1年后60日内支付10% | 50:10:40 | 服务类技术评分 | 原厂商 | 公开竞争性谈判 | 批次采购 | / | / | / | 区间复合一次平均价法 | 否 | 不允许 | 总价报价 | |
ZX-2025BC206-FF | ZX-2025BC206-FF10 | 1 | 车载终端视频主站接入测试技术研究采购 | 车载终端视频主站接入测试技术研究采购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服务。 | / | 请见通用资格要求 | 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首次应答截止日期间,投标人/应答人具有技术开发服务业绩。 | 业绩证明材料应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封面、合同签字页、证明合同内容的合同页及对应发票的扫描件 | 无 | 服务内容完成验收合格60天内且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到付款100% | 50:10:40 | 服务类技术评分 | 原厂商 | 公开竞争性谈判 | 批次采购 | / | / | / | 区间复合一次平均价法 | 否 | 不允许 | 总价报价 | |
ZX-2025BC206-FF | ZX-2025BC206-FF11 | 1 | 智能视频协议测试平台开发服务 | 智能视频协议测试平台开发服务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个月内完成服务。 | / | 请见通用资格要求 | 2020 年1 月1 日至投标/首次应答截止日期间,投标人/应答人具有技术开发服务业绩。 | 业绩证明材料应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封面、合同签字页、证明合同内容的合同页及对应发票的扫描件 | 无 | 合同生效后,服务验收合格并收到全额普通发票后30日内支付95%进度款,质保期满后30日内支付5%质保金。付款方式:电汇或银行承兑汇票。 | 50:10:40 | 服务类技术评分 | 原厂商 | 公开竞争性谈判 | 批次采购 | / | / | / | 区间复合一次平均价法 | 否 | 不允许 | 总价报价 | |
ZX-2025BC206-FF | ZX-2025BC206-FF12 | 1 | 路由快速重建技术和动态快速组网研究服务 | 路由快速重建技术和动态快速组网研究服务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服务。 | / | 请见通用资格要求 | 2020 年1 月1 日至投标/首次应答截止日期间,投标人/应答人具有技术开发服务业绩。 | 业绩证明材料应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封面、合同签字页、证明合同内容的合同页及对应发票的扫描件 | 无 | 合同生效后,服务验收合格并收到全额增值税普通发票后30日内支付全额合同款。付款方式:电汇或银行承兑。 | 50:10:40 | 服务类技术评分 | 原厂商 | 公开竞争性谈判 | 批次采购 | / | / | / | 区间复合一次平均价法 | 否 | 不允许 | 总价报价 | |
ZX-2025BC206-FF | ZX-2025BC206-FF13 | 1 | 科改行动改革优化提升咨询服务 | 科改行动改革优化提升咨询服务 | 服务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 | / | 请见通用资格要求 | 2020年1月1日至投标/首次应答截止日期间,投标人/应答人具有相关咨询服务业绩。 | 业绩证明材料应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封面、合同签字页、证明合同内容的合同页及对应发票的扫描件 | 无 | 服务验收合格之日起60日内收到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电汇支付100%服务款。 | 60:10:30 | 服务类技术评分 | 原厂商 | 公开竞争性谈判 | 批次采购 | / | / | / | 区间复合一次平均价法 | 否 | 不允许 | 总价报价 | |
ZX-2025BC206-FF | ZX-2025BC206-FFKJ01 | 1 | 2025年办公终端维保服务 | 2025年办公终端维保服务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 / | 请见通用资格要求 | 2020年1月1日至首次应答截止日期间,应答人具有设备维保服务业绩。 | 业绩证明材料应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封面、合同签字页、证明合同内容的合同页及对应发票的扫描件 | 无 | 每三个月服务完成根据实际服务内容据实结算、验收合格且收到对应金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6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应款项支付。 | 60:10:30 | 服务类技术评分 | 原厂商 | 公开竞争性谈判 | 框架 | / | 综合排名 | 按综合排名,优选前1家供应商。 | 区间复合一次平均价法 | 否 | 不允许 | 总价报价 |
3.应答人资格要求
3.1 应答人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本次采购要求应答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承担所应答项目的资格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完成采购项目的能力。
(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3)取得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采购文件要求的国家强制认证证书。
(4)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3.2 应答人须满足如下专用资格要求:
详见采购公告附件。
3.3 除专用资格要求中明确接受联合体应答的项目外,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3.4 如接受联合体应答的,应答人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3.1款和3.2款的规定。
(2)联合体各方应按照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3)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负责获取本项目的采购文件及应答工作。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中应答。
3.5除专用资格要求中明确接受代理商应答的项目外,不接受代理商应答。
3.6本次采购不接受应答人委托中介机构或者中间人编制应答文件或代行办理应答事宜。
3.7各应答人均可就本次采购的部分或全部标包应答。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采购文件(电子文件)获取。
4.2凡有意参加应答者,请于2025年7月16日至7月22日00:00(北京时间,下同)……获取采购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手机:13520858862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xuyu@dlzb.com
电话:400-111-8900
QQ:17847036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