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安徽省徽商长城能源有限公司案件代理以及重大专项法律服务单位采购
2、招标编号:GN2
3、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4、标包划分:一个标包
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6、入围单位数量:2家。
二、招标内容
1、项目概况:安徽省徽商长城能源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全资子公司拟选定2家律师事务所作为服务商,针对安徽省徽商长城能源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全资子公司2025-2026年度诉讼、仲裁专项法律服务。律师事务所负责代理招标人(或者服务对象)仲裁、诉讼、强制执行等案件;负责处理招标人(或者服务对象)委托的重大专项法律服务;负责参加招标人相关会议并提出法律建议或出具法律意见书等工作。中标人和安徽省徽商长城能源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全资子公司分别签订委托合同,合同金额据实结算。
2、服务期限:签订框架合同后2个自然年度。
3、服务地点:在签订具体合同时根据招标人(或者服务对象)实际需求确定,按合同规定的地点提供服务。
4、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满足采购人需求。
5、报价要求:费率报价,所投报价是在最高限价的基础上进行费率统一下浮报价,本次报价的最高限价为:
(1)不涉及财产关系或争议标的在10万元(含10万元)以下的,每件收取基本代理费4000元(皖价服17号文件标准为1000-8000元/件计费);
(2)涉及10万元以上财产关系的,除收取基本代理费外,另按争议标的大小,分段累计收费:
10万元以上-50万元部分(含50万元)5%,(皖价服17号文件标准为4-6%计费);
50万元以上-100万元部分(含100万元)4%,(皖价服17号文件标准为3-5%计费);
100万元以上-500万元部分(含500万元)3%,(皖价服17号文件标准为2-4%计费);
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部分(含1000万元)2%,(皖价服17号文件标准为1-3%计费);
1000万元以上1.5%,(皖价服17号文件标准为1-2%计费)。
具体项目再以谈判的方式由2家入围单位进行单独报价(不得超过本次投标报价),优先使用报价合理、成效卓著的律师事务所。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律师事务所(或分所)执业许可证且上一年度经司法部门考核合格。
2、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如下列网站查不到单位信息,请各投标人自行提供承诺。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发布公告的媒介(请登录)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7月16日至2025年8月8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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