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项目名称:陕煤电力上高有限公司2×1000MW清洁煤电扩建项目二辅设备采购-包6:中速磨煤机过轨吊设备。
2.2招标编号:0866-25C2S(请登录)
2.3项目概况:本期扩建规模为2×1000MW国产超超临界二次再热燃煤凝汽式火力发电机组,位于江西省宜春市上高县芦洲乡,同步安装建设烟气除尘、脱硫、脱硝装置,全厂实现废水零排放。
2.4招标范围:本次采购2台机组所配的中速磨煤机过轨吊设备及其所有附属设备和附件,中速磨煤机过轨吊的供货、备品备件、运输、相关服务、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及设备名称、型号等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2.5交货期:合同签订后第6个月(具体交货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设备交货进度应满足工程进度的要求。
2.6质保期:机组性能试验完成后12个月。
2.7交货地点:江西省宜春市上高县芦洲乡陕煤电力上高有限公司2×1000MW清洁煤电扩建项目施工现场(车板)。
3.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具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经国家有关部门审查并认可具有设计、制造和/或销售设备能力;投标人需具有有效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桥式、门式起重机(A))。
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至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包含:须包括审计报告正文签字盖章页、资产负债、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并附审计机构营业执照、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投标人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
(1)供货业绩: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国内四台及以上新建或扩建火电机组中速磨煤机过轨吊供货合同业绩(不包含改造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首页、供货设备清单页、签字页(提供的合同须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运行业绩: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国内两台及以上新建或扩建火电机组的中速磨煤机过轨吊运行1年及以上业绩(不包含改造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首页、供货设备清单页、签字页及用户证明材料(注明用户名称、工程规模等,并由用户盖章证明),提供的投运业绩须以投运时间为准,上述所有材料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3.4信誉要求:
(1)投标人在同行业中有较好的信誉,无被责令停业、暂停投标等情况,无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情况(以投标人加盖公章的承诺书为准)。
(2)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名单(须提供该网页查询截图)。
(3)投标人不得列入陕煤集团“供应(合作)商黑名单”且在公布期内的规定(以投标人加盖公章的承诺书为准)。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国产设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进口设备必须有国外公司授权代理证明。
获取时间:2025年7月16日8时00分至2025年7月23日下午18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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