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项目名称:陕煤电力上高有限公司2×1000MW清洁煤电扩建项目二辅设备采购-包12:碎煤机设备
2.2招标编号:0866
2.3项目概况:陕煤电力上高有限公司 2×1000MW清洁煤电扩建项目,位于江西省宜春市上高县赣能上高电厂扩建端。工程拟装设2台1000MW超超临界二次再热燃煤发电机组,同步安装建设烟气除尘、脱硫、脱硝装置。
2.4招标范围:本工程所配碎煤机及附属设备供货、备品备件、运输、相关服务,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及设备名称、型号等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
2.5交货期:合同签订后第7个月(具体交货时间以招标方通知为准),设备交货进度应满足工程进度的要求。
2.6质保期:整套设备性能试验合格日期起一年。
2.7交货地点:江西省宜春市上高县芦洲乡陕煤电力上高有限公司2×1000MW清洁煤电扩建项目施工现场(车板)。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具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经国家有关部门审查并认可具有设计、制造和/或销售设备能力;
3.2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至2024年连续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含:审计报告签字盖章页、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
3.3业绩要求:
(1)供货业绩: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至少具有2个破碎能力1000(t/h)及以上的环锤式碎煤机的合同业绩(不包含改造业绩),需提供合后复印件首页、供货设备清单页、签字页(提供的合同须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运行业绩: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至少具有1个破碎能力1000(t/h)及以上的环锤式碎煤机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业绩(不包含改造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首页、供货设备清单页、签字页及用户证明材料(注明用户名称、工程规模等,并由用户盖章证明),提供的投运业绩须以投运时间为准。
3.4信誉要求:
(1)投标人在同行业中有较好的信誉,无被责令停业、暂停投标等情况,无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情况(以投标人加盖公章的承诺书为准)。
(2)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名单(须提供该网页查询截图)。
(3)投标人不得列入陕煤集团“供应(合作)商黑名单”且在公布期内的规定(以投标人加盖公章的承诺书为准)。
3.5其他要求: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国产设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进口设备必须有国外公司授权代理证明。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5年7月16日8时00分至2025年7月23日下午18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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