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采购人:广西计算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3.采购项目:广西计算中心有限责任公司2025-2026年高速公路服务区信息化设备运维服务项目
4.采购内容:高速公路服务区信息化设备运维服务,详细内容见采购文件的采购内容及要求。
5.项目概况:全区范围内50对服务区、16对停车区的智能化系统各类设备,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范围内50对服务区、16对停车区的智能化系统各类设备(服务区的已建成并投入使用室内传输节点机房50个,其中包含主要设备有:服务器115台、硬盘录像机91台;全区共安装有车流量监控摄像头132台、客流采集摄像机250台、红外球机789台、红外半球1914台、无线AP 466台、查询一体机106台,双边通讯光缆67条、设备更换(含设备辅材)、确保全量设备全年在线率≥98%等)。服务区分配及设备清单详情请参照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的附件3:设备汇总清单。
6.交货点:广西区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7.服务期:自2025年8月14日至2026年8月13日止。在服务期限内采购人有权根据业务需求提前终止合同,若提前终止合同的,采购人应提前1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成交人。
8.供应商资格要求:
8.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有效营业执照,具备履约本项目的人员能力。
8.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报价。否则均视为无效报价。
8.3对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报价。若在评审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发现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其报价将被否决。若在签订合同前发现成交候选人存在前述情况的,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资格。
8.4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8.5自2022年1月1日起至今,供应商(或供应商分支机构)作为独立承包人,至少完成3个单项合同金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信息化运维服务类项目。提供合同关键页(含首页、内容页、金额页、签字盖章页等)及项目验收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项目验收证书或业主开具的业绩证明等)。
8.6供应商需具有2台高空作业车。
8.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9.采购文件的获取
9.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采购)、投标(响应)、评标(评审)。
9.2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 2025年7月15日起至2025年7月22日23:59止 (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相应标段的电子采购文件,逾期不能办理采购文件等资料下载。
9.3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费用在线支付,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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