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骨科脊柱微创手术器械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GZJQ-
3、采购方式:询价比选
4、采购内容:骨科脊柱微创手术器械采购
5、本项目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6、预算金额:16.98万元
7、最高限价:16.98万元
8、交货期及交货地点:
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完成交货、安装调试(如有)及验收等工作。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的地点。
9、验收标准、规范:本项目须达到国家现行质量规范标准及本采购文件要求。本项目执行所在国家和地区颁发的现行法律法规、规范、规定、规程、标准、规划和要求,并符合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规定。如果颁发新的技术标准,则按新标准规定执行。
二、一般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体要求:提供法人(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证书或有效的营业执照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体要求:提供“2024年至今任意一年(含2024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扫描件或复印件,或“2025年1月起至今任意一个月由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或复印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的良好记录:
具体要求:提供2025年1月起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或复印件(依法免税和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具体要求: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
6.供应商信用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还在执行期的供应商,取消其招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证明材料,并提供制造商的营业执照及《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和《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是否允许分包:否
三、获取采购文件:
1.获取时间:2025年07月16日至2025年07月18日,每天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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