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长治市河道近零碳建筑示范项目(招标编号:ZFD)已由长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审发85 号、长发改审发27 号文件批
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治市城市河道事务中心,建设资金来源为市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治市河道近零碳建筑示范项目施工;
2.2 建设地点:长治市潞州区
2.3 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改建一栋城市河道事务中心既有两层建筑为三层钢结构城市河道近零碳建筑,项目总建筑面积约 1203.83m 2,为地上三层钢框架结构建筑,无地下室。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建筑工程、光伏发电工程、电气工程、暖通工程、给排水工程、拆除工程、装饰工程以及室外硬化等附属配套工程。
2.4 计划工期:150 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本项目按一个标段组织招标; 2.6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有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和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经理需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投标人须具备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企业近半年内任意一次的缴纳税收完税证明;投标截止日期前最后一次缴纳社保凭证。
3.3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3.4 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查询结果(须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被委托人)。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 年 07 月 15 日至 2025 年 08 月 05 日 10 时 00 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08 月 05 日 10 时 0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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