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清镇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协同处置项目
预算金额:3288466.8元
最高限价:3288466.8元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清镇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协同处置项目
数量:15720
预算金额(元):3288466.8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1.清镇市人民政府组织会议协商处理,最后研究决定,污泥处置分2处进行,一是含水率60%的污泥(朱家河和职教东区,每天约 23.2 吨);二是其余含水率80%的污泥(每天约15吨)。本项目服务内容为:对清镇市的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进行无害化处置。2.本项目污泥处置量以污水处理厂称重装置(地磅)称重作为双方共同确认数量,经双方确认作为结算依据。3.本项目处置工艺需为无害化处置。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其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不要求
4.一般资格要求:
4.1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4.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是法人的,提供2023年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格式自拟);(承诺函格式自拟)
4.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不需缴纳税收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投标文件范本);
4.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7月16日 至2025年08月04日,每天00:00至11:59,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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