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招商项目名称:广州地区2处空置物业
三、招商物业基本情况
本次招商物业为,共2处,逐个招商(竞商人可选择一处物业竞商,也可选择多处物业竞商)。
包件号 |
招商物业名称 |
物业位置 |
物业面积(㎡) |
期限(年) |
经营业态 |
1 |
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小楼镇小楼大道南1号 |
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 |
1810.964(空地802.8352㎡/主楼967.212㎡/临建40.9168㎡) |
5 |
物流、仓储、厂房 |
2 |
广州市恒福路302号自编27档之一(4、5、6栋首层188号)地下仓库 |
广州市越秀区 |
538.7536 |
5 |
物流、仓储 |
注:
1.每一标的作为一个招商项目进行招商。对于有产权资料的物业,招商人仅提供房屋权属证明,房屋性质以权属证明文件为准,物业以现状交付。
2.中商人须按政府法规自行办妥中商物业经营所有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工商、消防、卫生等),并承担相应费用。中商人如因物业用途或装修改造未得到相关政府部门批准导致中商物业未能正常营业,招商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3.所在物业如有物业管理的,中商人须自行与中商物业所在的物业管理公司协商并签订管理合同,缴纳物业管理费、空调费、公用水电费等费用。
4.中商人须自行与其他楼层业主或使用人协商解决公建配套面积、设备设施等的使用问题。
5.中商人不得将物业整体转租,否则招商人有权解除合同,收回物业,并不予退回保证金。
6.因不可抗力或政府行为或房屋清场等原因导致延误交付房屋或不能交付房屋,招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7.不得经营危险化学品等业态。
8.竞商人必须资信良好,无商业经营违约记录。
9.与招商人没有任何物业租赁及相关事宜的纠纷,在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管内没有竞商违规行为和合同履约违约行为。
10.标的2物业在小区内住宅楼首层,一般商业与居民混合区内经营业态需符合国家规定的环保要求(包括但不限于需符合住宅环境噪音标准和空气质量指标)和消防要求等。
11.中商后需中商人投入资金进行维修、装修、维护、安装水电设施及消防设备,通水通电、地面平整硬化、环保、卫生、防疫、消防等由中商人自行负责。
四、竞商人资格
竞商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或自然人。
五、报名时间:2025年7月17日至2025年7月25日下午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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