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南阳政
2、项目名称:南阳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关于追加采购食品、药品抽检所需试剂耗材、标准物质及辅助设备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1,805,385.00元
最高限价:1805385元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内容:2025年食品、药品监督抽检所需试剂耗材、标准物质及辅助设备。(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3质量标准:质量合格,符合国家和行业质量现行规范标准;
5.4交货期: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根据采购人实际需求,按照采购人的交货计划进行供货);
5.5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6质保期:1年;
5.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6、合同履行期限:同交货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预留金额 万元或预留 %份额。
2.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扶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3.本项目支持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和资格信用承诺制。
4.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接受进口产品(√)不接受进口产品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时间为发布公告之日起到投标截止时间;
3.7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07月16日 至 2025年07月22日,每天
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1、项目编号:南阳政
2、项目名称:南阳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关于追加采购食品、药品抽检所需试剂耗材、标准物质及辅助设备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1,805,385.00元
最高限价:1805385元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南阳政采公开-2025-35-1 |
南阳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关于追加采购食品、药品抽检所需试剂耗材、标准物质及辅助设备项目 |
1805385 |
1805385 |
5.1采购内容:2025年食品、药品监督抽检所需试剂耗材、标准物质及辅助设备。(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3质量标准:质量合格,符合国家和行业质量现行规范标准;
5.4交货期: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根据采购人实际需求,按照采购人的交货计划进行供货);
5.5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6质保期:1年;
5.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6、合同履行期限:同交货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预留金额 万元或预留 %份额。
2.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扶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3.本项目支持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和资格信用承诺制。
4.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接受进口产品(√)不接受进口产品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时间为发布公告之日起到投标截止时间;
3.7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07月16日 至 2025年07月22日,每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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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杨微
手机:13661206674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yangwei@dlzb.com
电话:010-53341358
QQ:2010523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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