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兴泰路(KF3-黄河大道)等八条道路项目已由相关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安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源: AD2-4-7-3 地块(位于文明大道与诚信路交叉口西北)的出让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兴泰路(KF3-黄河大道)等八条道路项目。 2.2建设地点:安阳县辖区内。 2.3招标控制价:120545088.84 元。 2.4项目概况:本工程位于安阳县境内,分别是安阳县清水湾北侧道路工程及农创基地道路工程(该两条路为一条道路)、盖津路(KF11 号路-长江大道)道路工程、灵秀大道(诚信路-中兴路)道路工程、南务路(站南大道-文昌北路)道路工程、兴泰路(KF3 号路-黄河大道)道路工程、兴泰路(弦歌大道—KF19 号路)道路工程、站北大道(锦绣路- 现状白棉路)道路工程、中兴路(黄河大道-创新北路)。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照明工程、电力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涵洞工程等。
2.5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和招标文件范围内所有内容。 2.6计划工期:360日历天。 2.7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相关及行业标准。 2.8标段划分:本次项目招标共一个标段。
2.9是否选择异地评审:是。
2.10确定中标人: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或者重大工程质量等问题;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7月14日18时00分至2025年7月21日23时59分前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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