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海门支行物业服务项目进行公开采购。包含支行本部大楼及乡镇网点物业外包电工、驾驶员、厨师、厨工、保洁、车辆管理等服务。拟需服务人员13人(驾驶员3人;支行本部员工食堂5 人;支行本部大楼保洁3人(其中1人兼会务接待),水电维修1人,包场支行食堂厨师1人)。
采购物业服务期:1年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技术需求书》。
成交供应商数量:1家。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物业服务费用预算94.01万元(含管理费及税),其中固定费用预算79.01万元,非固定费用预算15万元,非固定费用按实支付。
四、合格供应商的基本资质要求(须同时满足):
(一)供应商及所报服务的资质要求如下:
1.供应商为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的能力,在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须提供2024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经第三方审计的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须体现经审计)或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近3个月内开具,除开具银行明确表示复印无效的,银行资信证明可以是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资信证明要能证明供应商的资信状况良好、往来账款正常、无透支行为,存款证明无效)。
3.供应商自2022年1月1日至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含)(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个类似物业服务业绩(提供加盖公章的合同复印件及对应合同的任意一张发票复印件,同时提供发票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网站查询发票内容的截图,合同复印件必须至少包含清晰的双方印章、项目名称、合同主要内容、签订时间等合同信息,缺少以上任何一项视同合同无效)。
其他必须满足的要求:
1.供应商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2.供应商必须从代理机构获得竞争性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项目。
3.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项目分包: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5.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6.截至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日(含)止,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日(含)止),供应商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重大违法违规,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含)的罚款等行政处罚。
8.截至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日(含)止,供应商未处于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禁止准入处罚期内。
9.供应商须保证:采购人在使用其提供的服务时,在使用的国家/地区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肖像权等民事权利相关的侵权行为。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供应商提供的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供应商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10.存在关联关系的供应商不同时参与本项目,关联关系供应商包含以下情况:
(1) 与本供应商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供应商;
(2) 与本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
供应商应向采购人如实披露与本供应商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供应商。采购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采购。
11.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排挤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12.供应商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供应商如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其响应将被拒绝,采购人有权将其列入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
13.供应商应未受到联合国、中国或其他采购人认为需适用的制裁发布主体的制裁,也未被前述制裁对象拥有或实际控制。
五、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1、获取时间:从2025年7月14日起至2025年7月21日,每天(节假日除外)9:00—11:30,14:00—17:00(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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