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血液透析室装修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211,647.49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安康市人民医院血液透析室装修改造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3,211,647.49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3,211,647.49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1-1 |
医疗卫生用房施工 |
安康市人民医院血液透析室装修改造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3,211,647.49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90天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安康市人民医院血液透析室装修改造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安康市人民医院血液透析室装修改造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
(2)财务状况证明:供应商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审计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6月(含6月)以后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时间以税款所属时期为准),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6月(含6月)以后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6)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企业资质:具备设计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及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证书,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9)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在本单位注册)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B证),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
(10)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及近三年被相关部门进行通报处罚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鲜章)
(11)外地企业备案:外地企业提供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上登记的基本信息界面截图;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07月15日 至 2025年07月21日 ,每天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07月30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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