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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检察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地区:珠海市 日期:2025-07-14 资质要求:食品经营许可证 打印 分享 推荐投标企业 距离截止剩余: 6 12小时 52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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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概要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Z25-007 项目名称###市香洲区人民检察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65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市香洲区人民检察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1,65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餐饮服务 ###市香洲区人民检察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650,********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第一个月为试用期,此期间成交人的配送服务不符合采购招标文件要求的,采购人有权终止本项目服务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成交人自行承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响应文件中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以上内容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分支机构响应的,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总所) 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已由总(总所)****授权的,总(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按提供的承诺函格式响应。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按提供的承诺函格式响应。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按提供的承诺函格式响应。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按提供的承诺函格式响应。“重大违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市香洲区人民检察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响应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者监狱企业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响应文件中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者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材料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市香洲区人民检察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站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记录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注册登记所在地###市的供应商还须同时提供“信用中国(广****东珠海)”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说明:①响应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可不提供本项证明文件,由采购**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当日在“****信用中国”站及中****国政府采购(********)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采购**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③供应商为分支机构的,同时对该分支****机构所属总(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支****机构所属总(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供应商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响应文件中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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