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丰镇编组站I场、III-V场室外信号设备大修工程勘察设计工作项目(二次)以西铁计改函〔2025〕115号、西铁计临2025-62号 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中国铁路西安局集团有限公司西安电务段,招标人为中国铁路西安局集团有限公司西安电务段,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划分:标段名称:新丰镇编组站I场、III-V场室外信号设备大修工程勘察设计工作项目(二次);标段类型:勘察 ;
2.2 招标范围:标段名称:新丰镇编组站I场、III-V场室外信号设备大修工程勘察设计工作项目(二次),新丰镇编组站I场、III-V场室外信号设备大修工程勘察设计工作项目,对新丰镇编组站I场、III-V场室外信号设备大修工程的工程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相关专项设计、概(预)算文件编制、施工招标配合、施工配合、竣工验收配合等全过程勘察设计内容进行招标。 ;
2.3 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标段名称:新丰镇编组站I场、III-V场室外信号设备大修工程勘察设计工作项目(二次),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 以下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以下执业资格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工程设计资质之一: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建筑行业(甲、乙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同时具有铁道行业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轨道交通工程)专业甲级资质之一;财务要求:2022年~2024年(近3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提供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目前企业营业正常,未处于破产状态,企业未被责令停业、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业绩要求:2020年6月~2025年6月(近5年)独立承担过铁路项目勘察设计工作,且未发生设计事故,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设计合同等证明材料;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应当具备工程设计类注册执业资格(如有)或具有高级工程师资格,担任过类似建设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总体)职务。
3.2 标段名称:新丰镇编组站I场、III-V场室外信号设备大修工程勘察设计工作项目(二次),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其他要求: 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 被责令停业的;②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③ 投标人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在参加投标活动前3年(以人民法院判决生效之日起至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附“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网页截图) ④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⑤已被铁路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作出停止参加投标的相关勘察设计单位;其他要求: ①成立勘察设计项目部,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满足工作需求;②专业负责人应具有高级技术职称; ③勘察设计专业人员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与西安局集团公司及所属单位间有未结诉讼(仲裁)相对方禁止参与本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投标人于 2025年07月14日 18时00分00秒 起至2025年07月21日 17时30分……领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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