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HQX-2
项目名称:杨凌监狱中水、排水系统维修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61,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6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杨凌监狱中水、排水系统维修改造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杨凌监狱中水、排水系统维修改造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提供证明资料并进行电子签章;
(2)截止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供应商不得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提供证明资料并进行电子签章;
(3)法人提供经审计的2023或2024年度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或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其他组织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提供证明资料并进行电子签章;
(4)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自身情况提供承诺书,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提供证明资料并进行电子签章;
(5)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税种须包含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其他组织提供缴纳税收的凭据;依法免征、减征、零申报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提供证明资料并进行电子签章;
(6)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已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社会保障资金缴存证明资料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提供证明资料并进行电子签章;
(7)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提供证明资料并进行电子签章;
(8)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提供证明资料并进行电子签章;
(9)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无在建项目,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提供证明资料并进行电子签章;
(10)供应商及拟派项目经理须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官方网站可查询,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提供证明资料并进行电子签章;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磋商活动,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提供证明资料并进行电子签章;
(12)供应商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被授权人参加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提供证明资料并进行电子签章;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提供证明资料并进行电子签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7月15日至2025年07月21日,每天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7月25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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