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项目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单点位数量 | 总点位数 | 不含税单价(元) | 不含税总价(元) | 税率 | 含税总价(元) |
1 | 支架部分 | 角钢 | L40×40×2 | 套 | 2 | 641 | 285.00 | 365370.00 | 13% | 412868.10 |
2 | 光伏组件 | 光伏组件 | 575Wp | 张 | 2 | 641 | 480.00 | 615360.00 | 13% | 695356.80 |
3 | 逆变器 | 光储逆变控制一体机 | 3000W | 个 | 1 | 641 | 3000.00 | 1923000.00 | 13% | 2172990.00 |
4 | 机柜 | 电池柜 | 800×600×600 | 架 | 1 | 641 | 1099.00 | 704459.00 | 13% | 796038.67 |
5 | 电缆 | 直流电缆 | 1×4mm2 | 米 | 20 | 641 | 12.00 | 153840.00 | 13% | 173839.20 |
6 | 接头 | MC4 | 4mm2 | 个 | 8 | 641 | 8.00 | 41024.00 | 13% | 46357.12 |
小计 | 3803053.00 | 4297449.89 | ||||||||
7 | 安装调测 | 安装调测(含运保、质保费) | 套 | 1 | 641 | 490.00 | 314090.00 | 9% | 342358.10 | |
8 | 安全生产费 | 安全生产费 | 项 | 1 | 1 | 6410.00 | 6410.00 | 9% | 6986.90 | |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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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123553.00 | 4646794.89 |
1.3.采购预算金额:4123553.00元(不含税总价)、4646794.89元(含税总价)。
1.4.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及本项目技术规范书的要求。
1.5.到货安装调测期限:自订单下达之日起45日。
1.6.实施地点:西藏自治区那曲市双湖县区域内(甲方指定地点)。
1.7采购方式
1.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的方式,通过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www.tower.com.cn)、(https://ebid.chinatowercom.cn./)上发布招标公告。
2.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中标人数量为1个,中标份额为100%。
(1)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有效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乙级(三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国家能源局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五级及以上承装(修)电力设施许可证。
备注:1.需提供资质验证网址及相应查询截图证明(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s://jzsc.mohurd.gov.cn/home);2.若因国家针对企业资质做出新的政策性调整,则按照相应政策调整文件认定企业资质。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发或颁发的资质证书根据文件中的资质对应关系进行认定。
(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中负责施工的一方提供即可)。
(1)企业主要负责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审查资料: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身份证正反面、连续3个月(2025年1月-6月期间任意3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分公司缴纳的也予认可,母公司或子公司或劳务派遣的不予认可),社保证明必须有明确的起始时间和截止时间信息,否则不予认可,原件备查。若企业主要负责人是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可以不提供企业主要负责人的社保证明材料。
(2)项目负责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1人,同时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审查资料: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有效的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机电工程专业)、身份证正反面、连续3个月(2025年1月-6月期间任意3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分公司缴纳的也予认可,母公司或子公司或劳务派遣的不予认可),社保证明必须有明确的起始时间和截止时间信息,否则不予认可,原件备查。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1人。审查资料: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身份证正反面、连续3个月(2025年1月-6月期间任意3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分公司缴纳的也予认可,母公司或子公司或劳务派遣的不予认可),社保证明必须有明确的起始时间和截止时间信息,否则不予认可,原件备查。
(4)特种作业操作人员:具备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低压电工证】特种作业操作人员至少1名。审查资料:有效的低压电工证、身份证正反面、连续3个月(2025年1月-6月期间任意3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分公司缴纳的也予认可,母公司或子公司或劳务派遣的不予认可),社保证明必须有明确的起始时间和截止时间信息,否则不予认可,原件备查。
(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中负责施工的一方提供即可)。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6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13)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6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4)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6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5)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6)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总部及分公司(子公司)】列入【全国级/西藏自治区】“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7)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总部及分公司(子公司)】列入【全国级/西藏自治区】服务[同类服务]“中国铁塔【全国级/西藏自治区】投标人黑名单”,且本项目在禁止参与范围内的。
(18)投标人同类产品(【太阳能】产品)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投标截止时间前尚未出具事故责任认定报告的,不得参加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地所属地市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适用于二级集采及非集中采购]
(19)投标人同类产品(【太阳能】产品)二级集采项目同一采购周期内,累计3次被认定存在一般负面行为,且整改不合格或再次发生一般负面行为,被处以禁止与中国铁塔开展该二级集采产品本次合作的。[适用于二级集采]/投标人非集中采购项目被认定存在一般负面行为,不涉及整改,或整改不合格或恢复合作后再次被认定存在一般负面行为,被处以禁止与中国铁塔开展相应地域(【西藏自治区】)充分竞争采购领域非集中采购项目产品合作,且在有效期内的。[适用于非集中采购]
(20)因撤销投标/响应文件,被处以禁止与中国铁塔开展相应地域(全国级/西藏自治区)充分竞争采购领域【同类项目】产品合作,且在有效期内的。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提供不存在以上条款情形的承诺书,承诺书须加盖公章或被授权的印章。其中第(13、14、15)条以开标现场实际查询结果为准。(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提供)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不得参与投标。
(2)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标包或未划分标段/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的股东全部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标包或未划分标段/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4)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标包或未划分标段/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投标人须填写投标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同时不得存在上述情形,否则将否决其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满足)
(1)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为招标人提供的产品应是全新未拆封的产品;
(2)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须提供有效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或被授权的印章,未承诺或承诺内容不符的,不予认可,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中负责设备的一方提供即可)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中投标。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成员最多为2个。(含牵头人及成员)。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7月15日09时00分至2025年7月21日18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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