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项目名称:汾阳家苑项目供热工程
2.2 建设地点:郑州市二七区柳江路(盆刘路)南、秋分路(桃李路)西。
2.3 项目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29645.20㎡,总建筑面积约114335.50㎡。其中供热面积约77659.5㎡。
2.4 招标范围:汾阳家苑项目供热工程图纸、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包括不限于市政管网碰头、一次支网工程、热力站工程、庭院管网工程、主楼采暖工程所包含的全部施工内容及其他零星工程等。
2.5 质量要求:合格,达到热力公司验收标准及国家相关规范标准。
2.6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合同签订日期)以来具有单项合同额500万元及以上的供热工程施工项目业绩。
3.3 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4财务要求:财务运行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财务状况良好说明书,格式自拟),投标时提供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本条规定年份的,从成立年份开始提供,新成立的企业无法提供财务审计报告的按实际情况提供银行资信证明即可。
3.5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信息公示”-“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并提供查询网页截图,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须提供网站查询打印页,打印页需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3.5.2 其他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没有尚在执行期的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情况,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责任事故问题,没有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情况(企业须提供书面承诺,加盖单位公章)。
②投标人需承诺自2022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企业须提供书面承诺,加盖单位公章);
③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内,投标人未被列入环保失信黑名单(企业须提供书面承诺,加盖单位公章)。
④投标人需承诺遵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且未被列入尚在执行期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企业须提供书面承诺,加盖单位公章)。
3.6 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网页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2)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豫建行规(2024)7号文件规定,被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的,不能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承揽本工程,具体要求详见通知内容(提供全国或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完善市场主体库相关信息,于2025年07月15日至2025年07月21日(请登录)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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