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项目名称:七台河市建筑垃圾暂存场项目设备采购及安装
2.2项目建设的总内容及规模:购置七台河市建筑垃圾暂存场项目所需的设备及安装,具体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3计划供货期:2025年8月9日至2025年12月31日,共计145日历天全部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2.4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5 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设备采购、运输(含装卸车及运至指定安装地点)安装指导及调试,后期配合正常运行等包含的所有内容。
2.6招标控制价:33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可以是生产厂家或经销商,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3本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提供本企业为其连续缴纳的3个月(2025年4月到2025年6月)的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
3.4 本项目针对拟采购货物,同一品牌只接受一家货物制造商或代理商参与本次投标活动,如为代理商投标,须提供货物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制造商授权书)。如有同一品牌多个货物制造商或代理商参与投标,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未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及税收违法黑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2022年07月至获取招标文件截止之日)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判决结果为准;
3.7本次招标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8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9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10本项工程采取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下载时间为2025年7月15日00时00分至2025年7月21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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