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管加工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项目EPC项目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 自筹资金:1600万元 , 招标人为 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
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公开招标。
二 、 项 目 概 况 和 招 标 范 围
规模: 1、项目地点:天津市东丽区津塘公路396号。 2、招标内容及规格:管加工挥
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项目主要内容为: (1)管加工分厂区域内1#-6#套管线、油套
线、试验线、油特线、深加工油管线、1#光管线和2号光管线共计12条生产线的喷标区域、
涂装工位、色环、烘干炉前静置区域、漆罐暂存区和烘干炉后管端涂漆包装区等开放区域进
行有效封闭,在完成有机废气收集的同时,升级现有VOC治理设备设施,以实现废气的有组
织稳定达标排放; (2)试验线新建烘干炉一座,实现钢管表面涂漆的烘干; (2)试验线
新建烘干炉一座,实现钢管表面涂漆的烘干; (3)533套管线现有气旋塔改为沉降箱、测
量点喷标和色环工位的有机废气收集与现有管道连接、增加一套VOC在线检测装置; (4)
封闭区域内普通电机改为防爆电机 (4)封闭区域内普通电机改为防爆电机。 (4)封闭区
域内普通电机改为防爆电机。 上述改造内容的全部设计采购施工等工作。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管加工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项目EPC项目
三 、 投 标 人 资 格 要 求
管加工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项目EPC项目:
1、本项目的基本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备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专项(环境工程设计专项大气污染防治
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冶金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
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
承包能力。
(3)项目经理须具有有效的二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安装专业)(含)以上且具有安全生
产考核B类合格证(提供有效期内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并提供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
动合同、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六个月(2025年1月-2025年6月)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的社
保缴费证明【加盖社保公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
(4)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经理必须为同一人(5)投标人拟派安全负责人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书》(C证)(有效期内),无在建工程(同一工地任职除外),且须为本单位正式在职人
员,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证明材料(近6个月(含)以上)。
(6)参加本次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招标。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9)项目管理机构:项目管理机构(含总承包项目经理)组成人员应为企业在职员
工。投标单位根据《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GB/T50358-2017—第3项工程总承包管
理的组织—第3.4.1条自行配备齐全。投标人组建的项目管理机构中的人员(总承包项目经
理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配置的其他岗位人员相互之间不得兼任。
本项目 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 招 标 文 件 的 获 取
获取时间: 2025-07-12 09:00到2025-07-16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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