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第五中学校(龙城校区)游泳馆室内保温及外墙维修项目招标公告
受太原市第五中学校委托,对太原市第五中学校(龙城校区)游 泳馆室内保温及外墙维修项目组织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的投标人前来参加。
1.项目概况与施工范围
1.1项目名称:太原市第五中学校(龙城校区)游泳馆室内保温及外墙维修项目;
1.2招标范围:太原第五中学校(龙城校区)游泳馆室内保温及外墙维修项目。要求更换暖 气片、改造暖气管道,有效增加游泳馆室内整体温度。增加热水循环泵、做到地下室管道保 温,拆除多余管道及修复,进行游泳馆内整体玻璃清洗,垃圾外运、游泳馆外墙的墙体修复 粉刷等工程;
1.3工期:30 日历天(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1.4施工地点:太原第五中学校(龙城校区);
1.5质量:合格。
2.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拥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在 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2、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 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 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要求具备中级 及以上技术职称。
2.3、投标人应提供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近年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包括 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近年财务会计报表年份是指: 2024年(供应商的成 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2.4、供应商应提供相关信誉情况的证明材料,包括: 供应商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 系统”网站(www.gsxt.gov.cn/index.html)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供应商在“信用 中国”网站查询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未被列入失 信被执行人。
2.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7月11日至2025年7月17日,每日9时至12时,下午15 时至18时(北京时间)獲取招標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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